簡介
2004年,世界賽車運動理事會宣布改變GT耐久賽的運動規則:增加獲勝選手的最大加重量,一輛
賽車贏得冠軍後將加重150公斤,最大加重量為100公斤。新規則將從2004年1月1 日起生效。通常情況下,會有100公斤加到賽車上,50公斤加在非賽車上。加在賽車上的額外的50公斤,用於使一輛總重100公斤的賽車和車手的
壓載物在贏得賽事後總重達到150公斤。而加在非賽車上的25公斤是為使50公斤的賽車和車手的壓載物在贏得賽事後總重達到75公斤。
國際汽聯GT賽事基本規則
每場比賽賽程以500公里或3小時為度,比賽採用動態起跑,車手必須具有FIA或FIA之ASN所發給的C級以上之賽車執照。
參賽車必須以量產車為基礎製作而成,賽車不必加裝觸媒轉換器也不限定噪音。每一部車至少兩名最多三名車手,每位車手最多只能持續駕駛賽程距離之55%,進pit換手、換胎、加油時
只能由兩位技師同時進行。自由練習到測時賽期間內每部車限用4套乾胎,雨胎必須有超過25%之面積為排水槽。 正式比賽時的輪胎使用數量並無限制,但不可使用輪胎加溫器。每一站取車隊參賽車成績最佳之前兩部累積車隊積分。每站完賽前五名必須接受加重,第一名加重25 kg、第二名加重20 kg、第三名加重15 kg、第四名加重10 kg、第五名加重5 kg,並以累積100公斤為上限。所加的額外配重在下一次完賽,並且成績在第六名之外方可減重,第七名減重5kg、第八名減重10kg、第九名減重15kg、第十名減重20kg、第十一名及以後減重25kg。每次減重以25公斤為限。
國際汽聯GT賽事介紹
FIA-GT的賽事從1997年開始正式開賽,參賽車必須以量產車為基礎製作而成,車重約在1100公斤,最大馬力約在450-600匹,為了增加賽事可看性,而有獲勝車手加重製度。有別於先前的BPR GT賽事系列,基於降低參賽成本的考量,'99年起FIA-GT賽事取消了GT-1級組的比賽,僅限於符合GT
-2規格的賽車參賽,因此先前如McLaren F-1、Porsche 911 GT1、M.Benz CLK GTR、Lotus ELISE GT1等GT1等級的超級跑車被迫離開此一賽事,僅能在利曼24小時及區域性保有GT1級組的GT賽事出賽,FIA-GT也因此遜色不少。 在GT-2組別躍升為FIA-GT的主角後,有能力角逐冠軍的似乎只剩Viper GTS-R及911 GT2,戰況呈現一面倒的情況,在沒有其他廠隊繼續投入的情況下,賽事面臨票房不佳的瓶頸。
試想,如果WRC比賽中取消了WRCar組別,只剩下F2組的前驅車會是怎么樣的情況?!很多精彩熱鬧的賽事都會因為經費的考量而走入歷史。GT耐久賽的參賽車手中,通常都是比較有經驗而且平均年齡要來得大些,其中更不乏前F-1或其他賽事轉戰的車手還有很多是多金人士自組車隊還親自下場,如Philippe Charriol鐘錶的老闆Philippe Charriol先生就是其中之一,與其他Lamborghini同好共同參與這項比賽。
摩托艇比賽
摩托艇運動的一種比賽形式。比賽通常持續進行一小時或數小時。不同等級的船艇可同時參加比賽。根據每條參賽艇從起航至結束這段時間內所行駛的距離長短來決定成績。各等級分別評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