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規划水資源論證工作的通知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規划水資源論證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直各工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貴州省水利廳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開展規划水資源論證工作的通知》(黔水資〔2014〕22號)檔案精神,合理配置水資源,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嚴控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決定在全縣開展規划水資源論證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規划水資源論證的重要意義和基本要求
(一)重要意義
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明確要求:“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水資源論證工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應當與當地水資源條件和防洪要求相適應。”開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布局等水資源論證,對於制定科學合理、符合實際的規劃,提高規劃科學決策水平,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適應、加快生態文明建設、轉變經濟成長方式轉變和調整經濟結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基本要求
以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為出發點,以建設生態文明為目標,從水資源承載能力出發,按照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水資源總量、用水效率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三條紅線”控制指標為基本依據,分析水資源條件對規劃的保障能力和約束因素,論證規劃布局與水資源條件的適應性,預測規劃實施對區域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影響,提出規劃方案調整和最佳化的意見,明確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的措施。
二、開展規划水資源論證工作的範圍
(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二)城鎮總體規劃。
(三)產業聚集區規劃。主要包括工業園區、農業產業園區、旅遊發展等各類規劃。
(四)涉及利用水資源的產業發展規劃。主要包括電力開發(水電)、高用水行業的產業發展規劃。
三、規划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編制
(一)規劃編制機關應當在規劃編制過程中組織開展水資源論證,編寫規划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篇章)。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規劃或與之配套的水利發展子規劃中編寫規划水資源論證篇章;城鎮總體規劃、產業聚集區和涉及利用水資源的產業發展規劃,編制規划水資源論證報告書。
(二)規划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篇章)的編寫需按照水利部印發的《規划水資源論證技術要求(試行)》執行。
1、規划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1)規劃的概況及主要內容;
(2)規劃涉及流域(區域)的水資源條件及開發利用分析;
(3)規劃需水預測及合理性分析;
(4)規劃實施水資源保障方案;
(5)規劃實施影響分析及減緩對策;
(6)規划水資源論證結論與建議。
2、規划水資源論證篇章的編寫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包含規劃涉及流域(區域)的水資源條件及開發利用分析,規劃需水預測及合理性分析,規劃實施水資源保障方案,規劃實施影響分析及減緩對策等內容。
(三)承擔編寫規划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單位應當具有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相應資質。
(四)規划水資源論證的工作經費應當由規劃編制機關從規劃編制費中列支。
四、規划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篇章)的審查
(一)規劃編制機關在報送審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草案時,應當將規划水資源論證篇章作為規劃草案的組成部分一併報送規劃審批機關。規劃審批機關應當書面徵求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規划水資源論證篇章的意見。
(二)規划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審查
1、規划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由規劃審批機關的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本級發展改革部門進行審查。
2、具有審查許可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專家對規划水資源論證報告書進行技術評審,提出書面審查意見,並報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需報送國務院及其授權的有關部門審批的規劃,其規划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在報送審查前,應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預審。
4、經審查的規划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及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應當提交規劃審批機關,作為審批規劃的依據;未進行規划水資源論證的,規劃審批機關不得審批。
(三) 規劃實施過程中,規劃內容有重大調整的,應當重新編制規划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篇章)。
五、加強配合,切實做好規劃論證工作
各部門要切實把開展規划水資源論證工作作為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做好與規劃編制實施部門之間的協調,充分發揮規划水資源論證在規劃編制和審批決策中的重要作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適應,為習水縣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水資源保障。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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