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馬市教育體育局位於義馬市千秋路中段,義馬市教育體育局內設辦公室(掛督導室牌子)、人事計畫科、教育科、體育科4個職能科室,下設義馬市高中、義馬市教師進修學校、義馬市實驗中學、義馬市第一初級中學、義馬市實驗國小、義馬市外國語國小、義馬市第一國小、義馬市業餘體校、義馬市青少年活動中心、義馬市體育場管理處、義馬市教育體育局電化教育館等22個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馬市教育體育局
- 位置:義馬市千秋路中段
-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
- 內設機構:體育科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擬訂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動全市教育體育改革的責任。
二、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語言文字和學校體育教育、衛生教育、國防教育、藝術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部門有關教育體育方面的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督導與評估。
三、貫徹執行《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和《全民健身條例》,制定全民健身實施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統籌規劃全市業餘體育訓練、運動項目布局,指導全市體育競賽工作,組織參與省、市重大體育競賽活動;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規劃體育設施建設布局,指導全市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健身氣功的管理;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發展體育市場;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指導;監督市體育各運動協會的工作。
五、貫徹執行上級規定的課程方案,管理全市轄區範圍內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教研工作,負責督促、檢查並指導課程方案的實施。
六、指導全市教育體育改革、組織全市教育體育科學研究,推廣教育體育科學研究成果。
七、負責全市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領導幹部的培訓和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任免、聘任和管理幹部。
八、負責教職工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制定和實施師資培訓計畫;負責全市教練員、裁判員、體育教師及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負責本市範圍內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九、編制教育體育經費的年度預算建議方案,負責對學校及其他教育體育機構經費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學校校舍建設及教育體育設施的裝備管理;負責教育體育項目招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
十、負責全市各類學校的升學、升級考試和招生工作,負責組織國家統一考試工作和自學考試、成人高考報名工作。
十一、負責學校穩定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規劃並協調教育體育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實施學生德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保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十二、負責全市電化教育、實驗教學、教學儀器裝備及各級各類學校的圖書代辦和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十三、負責助學金工作計畫的制定、報批、發放管理和監督;會同相關部門資助學生及支持教育發展工作,接受、管理對學校及學生的捐贈與資助;管理大學生屬地助學貸款工作,負責高中學生助學貸款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張彬
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責
綜合協調局機關的政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督辦查辦工作;負責文秘、保密、信息、宣傳、檔案、安全保衛、計畫生育、後勤等工作;負責協調學校治安的綜合治理。抓好機關和下屬單位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落實黨委決議,做好黨內外民眾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指導共青團工作;負責信訪穩定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教育督導的科學研究;牽頭做好全市中國小管理規範化評估工作。
人事計畫科職責
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管理授權範圍內的幹部;負責教育系統表彰獎勵;負責教師資格認定;規劃並負責教育行政幹部及校長(含幼稚園園長)隊伍建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參與擬訂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籌措教育經費的有關政策;統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下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審計工作;編制教育事業費預、決算;指導局下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統計工作。
教育科職責
指導和檢查中國小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和執行有關教育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指導幼兒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負責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高、中招報名及錄取工作,負責全市高中畢業考試工作。負責全市各學校電化及現代化遠程教育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師培訓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和指導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教師的培養培訓工作;指導教師進修學校工作。
體育科職責
擬訂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體育競賽管理制度。承擔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的具體工作;指導市優秀運動隊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組織重大國內、省、市內外比賽備戰和參賽工作;承擔有關體育競賽組織工作;組織協調由市承辦的省內外重大體育比賽;擬訂全市體育工作的政策,制定全市體育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市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武術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工作;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擬訂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面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全市民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體育公共設施建設,承擔對公共體育設施責任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搞好全市各學校體育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