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

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

根據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同意設立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的批覆》( 浙編〔2011〕15 號)、《關於調整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機構規格的批覆》( 浙編〔2012〕55 號),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集聚區管委會) 為受市人民政府委託, 負責集聚區開發、 建設和管理工作的市政府正處級派出機構。

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是省政府確定的14個產業集聚區之一。區規劃控制區 133.11平方公里,“十二五”規劃開發21平方公里,建設貿易流通產業區、金融商務產業區、現代物流產業區、文化創意產業區、小商品製造研發區等5個功能區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
  • 檔案編號:浙編〔2011〕15 號
  • 級別:正處級
  • 面積:133.11平方公里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派駐機構,事業單位,建設目標,

主要職責

( 一) 負責國家、 省、 市有關法律、 法規、 規章和政策在集聚區的貫徹實施, 擬訂集聚區有關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 二)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發展規劃的批覆》( 浙政函〔2010〕213 號) 和《關於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產業功能分區規劃的審核意見》( 浙發改海經〔2012〕75 號)檔案精神, 做好集聚區規劃控制區 133.11 平方公里的開發、 建設和管理工作。
( 三)受市政府委託, 負責各產業平台項目推進中行政審批工作。
( 四)協助職能部門做好集聚區規劃控制區“一核兩區一走廊”總體空間布局的規劃編制和管理。 負責集聚區具體建設項目( 不含房地產項目 ) 的規劃、 建設管理及竣工驗收工作。
( 五) 負責編制集聚區經濟發展規劃; 負責制定集聚區產業規劃和產業準入指導目錄、 項目準入標準和準入管理辦法, 並組織實施; 負責制定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 並組織實施。
( 六) 負責編制集聚區建設中、 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負責建設項目的概、 預、 決算的評審工作。
( 七) 負責國際生產資料市場區塊、 國際電子商務城、 現代物流園區、 國際商貿城區塊、 國際文化中心區塊、 蘇溪製造業區塊、佛堂江北產業區塊、 農業經濟開發區區塊、 文化創意區塊、 綜合保稅區等重大產業平台的開發、 建設、 招商、 環境保護工作。
( 八) 負責規劃控制區內商貿業、 物流業、 金融業、 文化創意產業、 製造業、 電子商務業、 現代農業等產業發展工作。
( 九) 負責組織協調海量數據信息儲存處理平台項目。
( 十) 負責制定省下達給集聚區資源要素分配方案, 協調解決重大項目 建設中的有關問題。
( 十一) 負責協調集聚區統計工作; 負責制定集聚區統計監測評價體系、 年度目 標考核制度, 並組織實施; 負責協調規劃控制區內涉及義烏經濟開發區項目統計等工作。
( 十二) 負責市現代物流發展的組織、 協調、 指導和督查工作。
( 十三) 協調和指導各國有獨資或控股企業在集聚區各產業平台開發建設項目。
( 十四) 協調和管理市級有關部門設在集聚區的分支機構和派出機構工作。
( 十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 管理集聚區管委會和直屬單位幹部。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集聚區管委會設有以下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黨委、管委會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負責有關決議、決定等的催辦、督辦;負責人事、組織、文秘、檔案、信息、考核、保密、群團、培訓、法制、信訪、綜治等工作;負責宣傳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對外聯絡與協調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網路建設與管理和電子政務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和接待工作。
(二)產業發展統計局。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分解落實和監督檢查;負責制定集聚區產業規劃和產業準入指導目錄、項目準入標準和準入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集聚區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一般建設項目、重點建設項目計畫;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指導、協調重大項目向上爭取資金以及建設資金籌措等工作;負責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等行政審批(許可)工作;負責項目落戶後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企業開展和參加各類重大經濟社會活動;負責企業上市工作;負責集聚區發展水平的評價和形勢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協調集聚區統計工作;負責制定集聚區統計監測評價體系、年度目標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委託或交辦的發改、經信、統計相關的管理許可權和事項。
(三)科技信息局。負責集聚區產業轉型提升、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科技進步工作,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創建工作;研究實施集聚區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推進國際電子商務城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集聚區信息服務業、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負責集聚區人才隊伍和科技信息化建設,負責集聚區用人單位人才招聘和人才求職的社會化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海量數據信息儲存處理平台項目。承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委託或交辦的科技、人才、信息化、電子商務相關的管理許可權和事項。
(四)財政局。根據市制定的相關財政體制及政策,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財務、會計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集聚區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財政收支計畫和年度財政預算草案,並負責財政預算的執行;編制年度財政決算草案;負責集聚區財政收入管理;負責財政部門監製的各類票據的領用、發放和結報等工作;負責集聚區財政性資金債權債務管理;負責財政性資金的核算和財務監管;負責集聚區管委會行政事業機構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配合完成上級財政部門布置的各項任務。承擔市政府相關部門委託或交辦的財政相關的管理許可權和事項。
(五)規劃建設環保局。負責編制集聚區的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集聚區具體建設項目(不含房地產項目)的規劃、建設管理及竣工驗收工作。負責辦理“一書兩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竣工規劃覆核。負責編制中長期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負責建設項目的概、預、決算的評審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招投標、政府採購的標前審核工作。負責環境保護工作。協助職能部門做好城建檔案管理等工作。指導各管理機構規劃編制、論證、審查和報批,檢查開發建設進展和環境保護工作。承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委託或交辦的規劃、建設、環保相關的管理許可權和事項。
(六)招商合作局(掛政策研究局牌子)。研究制訂集聚區經濟發展、招商引資、經濟合作等相關政策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集聚區內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問題的調查研究和政策諮詢,提出建議和意見;做好集聚區投資政策、招商對象等信息彙編和對外宣傳等工作;擬訂集聚區年度招商引資綜合計畫以及實施方案,組織策劃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和對外推介工作;統籌協調集聚區重點產業和重大招商項目的調研考察、洽談聯絡等工作並督促檢查;負責集聚區投資環境最佳化,做好外來投資企業、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落實、協調服務、綜合考核、評價獎懲等工作;負責集聚區經濟合作工作,組織協調與境內外經濟合作機構、投資機構、知名企業、行業協會、金融組織的聯絡與合作。承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委託或交辦的招商、對外合作的管理許可權和事項。
(七)園區建設管理辦公室(掛浙江義烏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牌子)。履行浙江義烏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佛堂江北產業區的開發、建設。園區建設管理辦公室設綜合科(掛浙江義烏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財務科(掛浙江義烏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財政局牌子)、社會事業管理科(掛浙江義烏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業管理局牌子)、規劃建設科(掛浙江義烏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局牌子)、經濟發展科(掛浙江義烏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經濟發展局、招商局牌子)和農村發展科(掛浙江義烏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農村發展局牌子)6個股級機構。
(八)物流建設管理辦公室(掛義烏市現代物流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履行義烏市現代物流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歸併內陸口岸場站建設指揮部、小商品出口監管中心建設指揮部和國內物流中心建設指揮部職能。
(九)國際商貿城建設管理辦公室(掛義烏市國際商貿城管理委員會牌子)。履行義烏市國際商貿城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歸併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指揮部職能。負責文化創意區塊的開發、建設。國際商貿城建設管理辦公室設綜合科、招商科、規劃科、建設管理科4個股級機構。
(十)國際生產資料市場建設管理辦公室。履行國際生產資料市場和國際電子商務城兩大區塊管理職能,歸併國際生產資料市場建設指揮部和國際生產資料市場配套道路工程建設指揮部職能。國際生產資料市場建設管理辦公室設綜合科、規劃建設科和招商科3個股級機構。

派駐機構

(一)義烏市監察局駐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監察審計分局(與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紀委合署辦公)。主要職責:在集聚區黨委、管委會和義烏市紀委監察局領導下,監督檢查本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黨內法規及上級黨委、政府的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情況;協助黨委、管委會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黨組織、黨員、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申訴;查處黨員、工作人員違反黨政紀案件及工程建設領域等案件,開展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機關預算執行情況及所屬部門、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負責對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及損益進行審計,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審計監督;完成黨委、管委會和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內設紀檢監察室和審計室。
(二)義烏市國土資源局商貿服務業集聚區分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履行國土資源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其他相關國土資源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做好國土資源信訪接待、權屬糾紛調處工作;配合做好用地審核的前期工作、供地和批後監管工作;組織土地徵收(用),配合做好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具體項目用地報批工作;配合做好土地登記、土地調查統計工作;做好各項國土資源規費的收繳管理工作;承辦市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國土資源工作。商貿服務業集聚區分局編制在國土局系統編制內調劑。內設綜合科和業務科。

事業單位

(一)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城北濕地旅遊開發辦公室。歸併義烏市農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職能,為全額預算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內設綜合科、國土規劃建設科和招商科。
(二)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管委會服務處。為全額預算公益一類股級事業單位。實行虛擬化設定,工作崗位落實到集聚區內設機構“五辦五局”。
(三)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人才服務站。為全額預算公益一類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研究制定集聚區人才發展規劃,負責集聚區人才服務工作。
(四)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規劃建設管理中心。為全額預算公益一類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集聚區規劃建設技術支撐和業務支持工作。
(五)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核算中心。為全額預算公益一類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集聚區財政資金收支核算和財務監管工作。

建設目標

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將圍繞國際商貿核心功能,全面推進商貿流通與現代物流兩大主導產業,大力發展金融商務、會展等配套產業,積極發展支撐商貿服務業的先進制造業,構建現代商貿服務業體系,著力將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建設成為全球商品貿易中心核心區、國家國際貿易綜合改革實驗重點區、浙江商貿服務業發展引領區和金麗衢產業帶小商品製造研發創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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