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兵免費郵件

義務兵免費郵件是自1984年起恢復義務兵免費郵寄平常信函的制度,凡現役義務兵從部隊交寄的免費信函,稱義務兵免費郵件,此類郵件只限現役義務兵私人通信內容的國內平信,必須由軍事單位發出,集中向地方郵政視窗交寄,並加蓋三角形紅色“義務兵免費信件”戳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務兵免費郵件
  • 定義:1984年起恢復義務兵免費郵寄平常信函的制度
義務兵免費郵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其中第十章第五十七條規定“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據此,自1984年10月1日起恢復義務兵免費郵寄平常信函的制度,凡現役義務兵從部隊交寄的免費信函,稱義務兵免費郵件,此類郵件只限現役義務兵私人通信內容的國內平信,必須由軍事單位發出,集中向地方郵政視窗交寄,並加蓋三角形紅色“義務兵免費信件”戳記。軍隊幹部、志願兵及軍人家屬不享受這一免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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