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歸屬感(sense of group belongingness)是指個人體驗到自己屬於或應屬於某一群體成員的意識。它和群體認同感同屬於構成群體凝聚力的重要因素。個人隸屬於或依賴於群體的需要是一種人類社會性的表現,同時與早期家庭生活中形成的依戀感有關。由於歸屬於群體的需要,兒童樂意參與同輩群體的活動而不願為群體所排斥或孤立。隨著他們對某一群體的認同感的發展,就會力求取得某群體成員的資格,無條件地贊同其目標與決議,維護群體的榮譽和利益,與損害群體聲譽的行為作抗爭,關心同伴,願意永遠留在該群體中。有強烈群體歸屬感的人以受到群體讚賞為榮,以受到群體責罰為恥,並樂於放棄己見而服從群體決定,還經常表現出一致對外的情緒。
並與群體內的其他成員在情感上發生共鳴,表現出相同的情感,一致的行為以及所屬群體的特殊的準則,例如,一個士兵在社會上表明自己身份時,總是說我是某個部隊的,到了部隊,則強調自己是某個營的,到了營里,又表明是某個連的,這種表現部隊、營、連身份的意識,就是歸屬感的一種具體表現。群體的歸屬感,由於群體內聚力的高低不同,表現的程度他不同。群體內聚力越高,取得的成績越大,其成員的歸屬感也就越強烈,並以自己是這個群體的成員而感到自豪。所以,先進群體成員的歸屬感比落後群體成員的歸屬感要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