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縣環境保護局

根據中共涼山州委辦公室、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美姑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涼委辦發〔2010〕87號)和中共美姑縣委、美姑縣人民政府《關於美姑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美委發〔2010〕18號),設立美姑縣環境保護局(簡稱縣環保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姑縣環境保護局
  • 成立時間:2010年
  • 機構數目:4個
  • 人員編制和領:4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規劃和建設局的環境保護職責劃入環境保護局。
(二)取消已由省政府、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環境政策、規劃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職責。
(四)加強環境治理、環境監管和生態保護的指導、協調、監督職責。
(五)加強組織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落實減排目標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美姑縣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州環境保護局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美姑縣中、長期環境保護規劃和目標;組織對全縣重大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及區域經濟開發計畫和城市規劃實行環境影響評價。
(二)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環境保護規劃及本縣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規劃;編制環境功能區規劃、擬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及相關政策;審核鄉(鎮)城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參與編制本縣可持續發展的相關規劃。
(三)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噪音、振動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排污收費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組織和協調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監督管理自然環境保護;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水產養殖區、飲用水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推動本縣生態示範區建設工作。
(五)負責環境監察。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調查處理、協調解決轄區內的環境糾紛、污染事故、生態破壞和重大環境問題;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環境保護的議案、提案,受理查處民眾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類投訴。
(六)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及環境保護行業標準;負責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0)和環境標誌、有機食品認證、環保產品的縣級審核。
(七)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負責環境影響評價,環保“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按有關規定實行建設項目環保許可;負責組織擬訂、監督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指導本縣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和城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申報環境保護課題;管理環保科技成果和新技術的引進工作;協調、指導全縣環保產業的發展,對環保設備產品實行環境標準和質量監督。
(九)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對轄區內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做好環境統計工作,組織編制環境質量公報及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質量狀況公告。
(十)協助管理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對光污染、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十一)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對需要上級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核、申報。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美姑縣環境保護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本縣環保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環境保護教育宣傳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指導縣內中國小和成人環境保護教育工作,承辦環境保護社會表彰;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管理和協調局機關辦公事務及人事、文秘、信息、檔案、財務、保密保衛工作;擬訂局機關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工作制度;負責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和大型會議的會務安排;負責辦理縣人大、政協提案、議案和意見;負責來信來訪接待工作;負責局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局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州政府投入的環境保護污染治理、生態保護、能力建設等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負責本局(含監察大隊)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監督。負責本局財務預、決算日常性財務工作。協助實施排污費徵收和對排污費管理使用的相關工作。
(二)環境影響評價股。
貫徹執行規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三同時”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負責參與擬訂本縣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政策措施;組織對縣內重大經濟政策的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負責擬訂本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本縣排污申報登記及排污許可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等環境管理制度;審批縣許可權內開發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區域開發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並監督環保“三同時”實施,協調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負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審批。組織協調全縣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編報全縣環境統計年報、環境質量報告書;協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業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生態環境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調研,編制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受理和辦理縣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對需要上級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核、申報;管理本部門在縣政務服務中心的視窗和工作人員;完成本部門和縣政務服務中心交辦的相關工作。
(三)污染防治和總量控制股。
落實省、州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組織編制並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負責排污許可證核發(大氣、水);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組織實施政府環境目標責任制和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負責審核涉及增加排放總量新上項目的總量指標;組織編制並發布環境統計年報和統計報告;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礦山、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協助管理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協調查處環境污染糾紛、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指導企事業單位污染治理,監督檢查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處理情況;監督實施國家、省、州有關污染防治、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負責實施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年檢、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負責危險廢物、有毒化學品、醫療廢物、環境污染治理資質認證;負責輻射安全許可管理,組織實施輻射安全監督檢查;負責承擔省、州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生態建設股。
監督實施國家生態建設與保護法規,指導全縣生態示範和生態農業建設,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負責全縣及重點區域、流域的生態環境管理,指導監督生態破壞恢復整治、濕地環境保護,跟蹤、引進環境保護工作的新技術、新方法、新儀器,並指導用於全縣環境實際工作。監督實施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環境功能區劃;起草重要綜合材料;監督管理自然環境保護;監督自然資源開發活動中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旅遊度假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濕地環境的保護;提出各類新建的縣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報批建設;指導開展有機食品認證工作;監管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生態監理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細胞的建設。

人員編制

美姑縣環境保護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副科級)。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