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系統
弗里克斯曼的提案中描述的側射武器系統相比傳統的軸向射擊武器系統而言有幾個優勢:首先,裝備軸向射擊武器系統的飛機可能在最初發現目標和開火之間那段時間失去目標。失去目標更可能發生在第一次攻擊完成後,飛機拉起,轉彎,重新進入攻擊航路進行二次攻擊時。而裝備側射武器系統的飛機,飛行員只有一個任務,那就是做“燈塔盤旋”機動,在此過程中,武器會自然而然的指向目標並進行不間斷的火力壓制。弗里克斯曼的建議是“在慢速、低空飛行的飛機上裝側射武器系統可以覆蓋很大的地面區域,並以高角度的火力壓制敵軍”。第二個優勢是成本優勢,開發安裝側射武器系統的飛機成本很低,可用運輸機和輕型飛機(教練機和其他軍用輕型飛機)改裝,側射武器系統本身也就是改進後的機槍或機炮,都無須高昂的研製費用,更何況美國空軍當時有大量過時的運輸機在預備役部隊服役。將它們改裝成為炮艇機可謂一舉兩得。
炮艇機從概念進入實用領域有3個必須確認的因素,它們決定了炮艇機的作戰效能,這三個問題無法解決,炮艇機就只能作為一種概念存在。這三個要素是:側射火力系統射彈的彈道和射彈散布;飛行員捕捉目標並操縱側射火力系統的能力;將飛機從直線水平飛行狀態改入進攻所必需的“燈塔盤旋”機動狀態需要的時間。
追獵者誕生
1963年初,弗里克斯曼聯繫了約翰·西蒙斯上尉——懷特-帕特森空軍基地的心理學研究員,建議他組織一次測試以評估側射武器系統/炮艇機概念的可行性。弗里克斯曼和西蒙斯相識多年,他們曾在一起研究航空領域中人的因素等設計心理學和行為科學的問題。弗里克斯曼把他在1962年向空軍提交的提案副本交給了西蒙斯,後者在詳細研究了測試的可行性後又不斷與弗里克斯曼通過電話交流。很快,西蒙斯也成為了側射武器系統概念的忠實擁護者和熱心推動者。 1963年4月26日,西蒙斯上尉把弗里克斯曼的計畫提交給了航空醫療研究實驗室(AerospaceMedicalReseachLaboratory)和懷特-帕特森空軍基地的幾個與有限戰爭相關的研究室。1963年5月8日,西蒙斯上尉得到了正式的回覆,回復提出了一系列問題:由於飛行員的視覺誤差導致的射彈散布究竟是怎樣的情況?在怎樣的條件下,飛行員能發現突然出現的目標並進入盤旋攻擊之?或許是一種有用的計畫,但由炮手操縱的側射武器效果能優於飛行員操縱的軸向射擊武器?儘管問題多多,但回復還是提出了一個建設性的意見,那就是可以考慮讓艾格林空軍基地飛行單位用照相機代替真槍進行測試和評估。其間,西蒙斯所在部門的主管將這個概念交給了航空裝備部(ASD),請教武器和彈道學專家的意見。專家都對側射武器系統的彈道問題提出懷疑,最後以技術不健全為由拒絕了這個概念。其實,弗里克斯曼早就預見到了側射武器系統的彈道學問題將會遭遇到的置疑,他在4月16日給西蒙斯寫信時就已提到了貝爾航空副總工程師W·H·T·勞博士開發的一個程式,該程式可由計算機模擬演示飛機在“燈塔盤旋”過程中武器開火的彈道。弗里克斯曼估計需要花費20萬美元來完成這個計算機評估,飛機上安裝的武器將是高射速的.30英寸(7.62毫米)或者更大口徑的機槍。
但是西蒙斯堅信實際的射擊測試可以解決彈道問題,他請求美國陸軍實驗室確定側射武器系統的射彈散布模式。但此時他的公開推動和呼籲引起了基地司令部的不滿,西蒙斯的上級“善意”地告戒他,作為一位心理學研究者,如此關心彈道問題,是不是離自己的專業領域和職責遠了點。儘管如此,西蒙斯仍然暗地裡堅持他的研究,這其中他的直接主管朱利安·克里斯滕森起了重要作用,後者也不希望這個概念在未經任何測試就被否決。1963年5月,西蒙向ASD工程部遞交了名為“支持有限戰爭研究的請求”,提出了側射武器系統的9個月的測試提案:頭6個月用照相機和瞄準具模擬機槍,在無武裝飛機上進行“燈塔盤旋”機動,獲得射彈散布模型;接下來的2個月用改裝的T-28教練機進行實彈測試;最後一個月用來分析評估概念的弱點、完善最後設計。西蒙斯和ASD辦公室的兩位飛行員——J·D·波倫上尉和J·A·比爾特上尉合作了該項目的大部分基礎工作,他們為整個測試取了個綽號:追獵者(Tailchaser)。
飛行測試
1963年6月,西蒙斯擬訂好了第一階段飛行測試計畫,但ASD先前的拒絕使西蒙無法獲得飛行測試部門的支持,他不得不採用曲線救國的辦法,申請聯合其他研究項目進行一些側射武器系統的瞄準測試。西蒙斯的頂頭上司朱利安·克里斯滕森再次給他開了綠燈,默許他進行幾次初步飛行測試。
西蒙斯與哈雷·詹森上尉一起駕駛1架T-28教練機在懷特-帕特森空軍基地進行了試飛。由於沒有真正的槍炮瞄準具,西蒙在座艙蓋左側玻璃上用紅鉛筆劃出一條水平線模擬瞄準具。首次試飛的目標追蹤持續了10分鐘,飛機不斷變化盤旋半徑、空速(110-220節)、高度(500-3000英尺)和傾斜角。T-28的第二次試飛是在黃昏以後,西蒙斯驗證了夜間的目標發現和追蹤。所有試飛都證明了飛機在“燈塔盤旋”過程中可以毫無問題的追蹤點、線、面目標。連西蒙斯自己都為“燈塔盤旋”機動動作本身的輕鬆和追蹤目標的容易而大感驚異。6月底,西蒙斯和波倫上尉駕駛1架C-131飛機進行了3小時的試飛,以驗證在運輸機上安裝側面瞄準具的技術可行性。飛機在俄亥俄州南部做低空飛行,飛行員操縱飛機側傾10度,沿一條公路飛行,保持這條公路始終在左側座艙蓋水平線以上。試飛證明持續跟蹤目標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從這些飛行中,西蒙斯得出結論:運輸機完全可以在“燈塔盤旋”中發現並跟蹤目標。
炮艇揚名
12月15日這天對於炮艇機項目而言具有重要意義,這是美國AC-47炮艇機的首次晝間戰鬥任務。泰里和他的機組與一位前線空中管制官密切合作,攻擊了敵軍的舢板、建築、鐵路等目標。8天后的12月21日,AC-47接到前線空中管制官的召喚,出擊攻擊一座建築物,據報告有14名越共游擊隊員在裡面。短促射擊後,地面部隊報告建築物被打成了篩子,同樣被打成篩子的還有21具屍體。 AC-47的首次夜間攻擊任務在12月23日和24日夜間,接到戰鬥警報後,AC-47徑直飛往(湄公河三角洲芹苴以西),在那裡他們扔下了17枚照明彈,發射了4500發機槍彈,地面部隊報告游擊隊進攻被打退。隨後AC-47又前往春祿以西20英里的一處陣地救火,當時1架南越空軍的C-47已經投下了70枚照明彈,AC-47用4500發機槍彈構成的瞬間彈幕再次擊退了游擊隊的進攻。AC-47成功的證明了它在夜戰中的非法價值。這一點對於美國和南越政府意義非凡,因為當時南越空軍不具備夜間作戰能力,越共游擊隊總是在夜幕掩護下對南越政府宣稱的“絕對安全區”內的村莊或哨所展開進攻。游擊隊在夜戰中的成功將南越政府遭遇嚴重的信任危機,並使其民心士氣都大受挫折。南越政府曾指望剛剛到達的美國空軍突擊隊提供幫助,但南越空軍很快就發現後者也不具備夜間攻擊能力。空中突擊隊能做什麼?他們只是一小群C-47(後來換成C-123)戰術運輸機。但空中突擊隊還是做過一些努力,儘管它們無法有效保衛遭到夜間進攻的地區,他們至少在村落上空盤旋,投下照明彈,將越共游擊隊的進攻隊形暴露給防禦部隊。起到一點輔助防禦作用。他們開始使用50000燭光的照明彈,後來改用300萬燭光的照明彈。這些“照明飛機”在實戰運用中獲得成果遠遠超過了預期。它的出現對於防守者來說是一個幫助和安慰,對於越共游擊隊來說卻是最不受歡迎的人,照明彈對夜間進攻的破壞作用讓越共游擊隊頭疼,以至於有多次,越共游擊隊僅僅因為聽到“照明飛機”的引擎聲就中止了預定的夜間作戰行動。1963年11月,C-47和C-123運輸機共投下了超過7000枚照明彈以幫助防禦作戰。按照 (Newsweekmagazine)當時發表的一篇文章的說法,這些照明彈至少阻止了越共70%的攻擊行動。但實際情況是,越共游擊隊對於這種照明戰術已經研究出適當的應對之策,他們會在照明飛機到來時停止行動,安靜的等待飛機用完燃料離去,然後再投入戰鬥,畢竟,“照明飛機”數量有限,不可能無休止的在空中盤旋。而炮艇機的作用就不同了,AC-47可以在3秒內用普通實心彈和曳光燃燒彈覆蓋足球場大小的目標區域內的每一平方碼的地面。而且,只要24000發的彈藥貯備量沒有用完,那它就可以長時間在目標區域上空盤旋,反覆進行攻擊。這對於當時缺乏重武器和有效防空的越共游擊隊來說其影響是災難性的。
截止1964年12月26日,AC-47炮艇機執行了7次訓練飛行和16次戰鬥出擊,消耗了179710發機槍彈,經歷了33次故障。
1968年12月28日,美國駐越南聯合研究和測試局局長約翰·K·波里斯準將作為觀察員親自參加了炮艇機出擊。泰里駕駛AC-47飛往距離邊和基地37英里的NGAIGIAO。那裡正遭到越共游擊隊攻擊。炮艇機到達時是夜裡20:30,他們發現這個三角形哨所的外圍到處火光沖天。AC-47立即投下MK-6照明彈,並用機槍掃射。為延長支援時間,泰里上尉每次只操縱1挺機槍開火。在超過1小時20分鐘時間裡,AC-47共投下80枚照明彈,發射了7000發機槍彈,游擊隊的輕武器也沒有傷到它。波里斯準將在備忘錄中記下:“在即將返航前,地面部隊報告由於空中支援,游擊隊的進攻已被打退,他們對這樣的支援非常感激。”深夜22:30,飛機在西貢完成了彈藥裝填,隨後被召喚去支援另一處遭攻擊的陣地。但在他們趕到之前,游擊隊就已經收兵了。午夜,任務結束,炮艇機再次向空軍高層展示了它在夜戰中的價值。
另一次更加戲劇性的夜戰表演發生1965年12月8日,炮艇機被派往BONGSON地區支援守衛一個高地的南越軍隊。從下午18:50到午夜23:10分,加特林機槍就幾乎沒有停止過射擊,總共20500發子彈雨點般澆在游擊隊頭上,大約300名游擊隊員陣亡。
炮艇機的戰鬥技巧除了使用照明彈外,夜間和晝間行動本質上是一樣的。夜間行動中飛行員常常在“燈塔盤旋”攻擊後改出在最短時間內回到最佳照明彈投擲位置。但是夜間行動還是暴露出一些問題。波里斯準將特別提到落到地面的照明彈往往容易將木材、稻草堆和房屋引燃,這樣的火堆很容易與照明彈光線混淆,他提到在NGAIGIAO的支援行動中就有6-8堆這樣的火焰。這會使炮艇機乘員為目標定位變得困難甚至完全無法定位。波里斯準將建議,使用空中照明系統(安裝在飛機上的探照燈)代替照明彈。作為對波里斯將軍建議的回應,空軍在C-47的貨艙門上安裝了大功率探照燈並進行了測試。在3000英尺的常規開火高度,探照燈的光線太弱,無法幫助飛行員識別地面目標。而在模擬測試中顯示,如果把探照燈與瞄準具並排安裝,會影響瞄準效果。看起來,最好的辦法是將改良的探照燈安裝在另一架飛機上,伴隨炮艇機出動。
與此同時,空軍也在尋求更有效的照明彈,此前,空軍普遍使用的照明彈為MK-24MOD3型,亮度為200萬燭光。但是MK-24的投彈高度如果低於2500英尺就無法在空中達到最大亮度。因此絕大多數飛行員都選擇在3000英尺以上投彈,這個間隔使照明彈有時間點燃,也使飛行員在進入“燈塔盤旋”的攻擊航路前可以俯瞰目標區域,確認攻擊目標。這樣,飛機壓下左翼,開火,恢復水平,再次壓下左翼,再開火,再次水平改出。2-4次開火(2.5-3分鐘)後,飛機回到最初的投放照明彈的位置。然後扔下更多的照明彈,保持對目標區域的持續照明。
性能數據
製造/服役數量:53架
編號:43-48072,43-48139,43-48491,43-48579,43-48599,43-48708,43-48770,43-48783,43-48801,43-48852,43-48892,43-48902,43-48904,43-48905,43-48991,43-49029,43-49095,43-49103,43-49190,43-49250,43-49274,43-49331,43-49354,43-49387,43-49495,43-49499,43-49705,43-49766,43-49930,44-76534,44-76593,44-76598,44-76625,44-76643,44-77290,45-0919,45-0927,45-0946,45-0979,45-0985,45-1002,45-1057,45-1077
翼展:28.96米機長:19.63米機高:5.16米
最大起飛重量:19470公斤最大速度:373公里/小時
巡航速度:281公里/小時攻擊速度:216公里/小時
滯空時間:7小時(常規戰鬥時間5-6小時)
最大升限:7450米
發動機:2台普-惠R-1830發動機,單台最大輸出功率1200馬力
乘員:7或8人(飛行員、副駕駛、領航員、空中機械師、裝填手、2名炮手和1名南越空軍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