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醫療系統是由許多個合法個體提供的醫療服務業。美國的醫療設施和醫療保險大部分都由私營部門經營,美國政府會提供較為輔助性質的公共醫療保險、醫療輔助計畫、小童醫療保險計畫和榮民(退伍軍人)健康管理。歐盟和美國的藥業組織認為美國是全球醫學研究及推出新型醫術和醫療產品的龍頭國,她們又表示必須依靠美國高昂的醫療開支才能有效推動這些研發的進行。世界衛生組織在2000年的世界衛生報告中比較了191個成員國的醫療質素,美國的醫療消費與應變能力都在榜首、總體衛生系統表現排第37位、總體人口健康程度排第72位。2008年美國聯邦基金比較19個已發展國家的醫療系統質量,美國排名榜尾。
2007年至2008年的統計顯示,最少有15%的美國國民得不到任何醫療保險計畫的保障,另外還有很大部分的美國國民購買的醫療保險未能有效保障其受益人。而美國個人醫療費用開支是全世界最昂貴: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以購買力平價計算,美國2007年的人均醫療開支為7,290美元、占國內生產總值16%,這兩項數據都是全球最高的。龐大的個人醫療支出引致了巨額的醫療貸款,而所導致的個人破產就占了全美國破產個案的62%,但當中75%的申報破產人士已投保醫療保險。美國國家科學院醫學研究所2004年就發表過美國是個富裕而已工業化的國家,但美國政府還未能擔保全國人民獲得醫療保險的保障,因此每年約有1萬8千名美國國民死於缺乏醫療保險。而哈佛醫學院2009年發布的死亡學研究所的更高,是每年44,8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