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核大戰指揮系統

美國核大戰指揮系統,美國的戰略核力量由洲際彈道飛彈部隊、戰略轟炸機部隊和飛彈核潛艇部隊“三位一體”構成。其使用權集中控制在總統手中。投射第一枚核彈的作戰指令由總統通過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下達。1960年8月在參謀長聯席會議下而專門成立了“聯合戰略目標計畫參謀部”(由戰略空軍司令兼主任),以便對三種核襲擊力量統一使用和集中指揮,其職責是:選定戰略核攻擊目標,排列打擊目標的次序,確定攻擊各目標的兵力分工,擬定戰略核襲擊部隊的統一作戰計畫。其作戰命令的下達程式是:一般情況下,國家指揮當局通過參謀長聯席會議的國家軍事指揮中心下達給戰略空軍司令部,再由戰略空軍司令部直接向核攻擊部隊或通過航空隊向其所屬的核攻擊部隊下達;在緊急情況下,則由國家軍事指揮中心直接向核攻擊部隊下達。當最高統帥部及其所屬指揮機構均遭破壞時,還可指定戰略空軍司令部、太平洋總部、大西洋總部或歐洲總部代理最高統帥部實施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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