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福江

羅福江

羅福江,1956年2月參加工作,歷任山東省水利廳助理、技術員、文登市公社黨委副書記、威海市交通局、農機局、農林局、林業局副局長,1988年調入政法戰線,擔任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環翠區委政法辦公室主任、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山東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現為中華詩詞學會成員、山東詩詞學會成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福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代表作品:《鄉韻》、《鄉緣》
人物履歷,主要貢獻,所獲榮譽,

人物履歷

1956年2月,參加工作,歷任山東省水利廳助理、技術員、文登市公社黨委副書記、威海市交通局、農機局、農林局林業局副局長。
1988年,調入政法戰線,擔任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環翠區委政法辦公室主任、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
1992年,他提出要在全區範圍內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個融“打擊、防範、教育、管理、改造、建設”為一體的十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體系,主持制訂了《環翠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標準》和《關於民間糾紛引起的鬥毆、傷害、損害處理問題的意見》。
1992年,被山東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1998年,出版舊體詩集《鄉韻》。
2006年,加入中華詩詞學會
2014年,出版《威海風景名勝詩詞選》(與隋鑒武共同主編)。
2015年,出版《鄉緣》
2016年,作品入選《威海詩歌十年典藏》。
2020年,出版《威海市環翠區羅家村羅姓源流》。

主要貢獻

1992年,他提出要在全區範圍內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個融“打擊、防範、教育、管理、改造、建設”為一體的十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體系,以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被省和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通過簡報和《長安》雜誌向全省及全國進行介紹。在前兩年機關崗位責任制考核的基礎上,1992年,他主持制訂了《環翠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標準》,明確了黨政機關、群體組織、綜治委成員單位各自承擔的責任,同時量化了考核指標,規定了考核辦法,使全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走上了正規化、制度化。同時他根據民間糾紛不斷增多和政法部門責任不清的問題,制訂了《關於民間糾紛引起的鬥毆、傷害、損害處理問題的意見》,在分工、受理、責任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提高了辦案效率和辦案質量。
自1990年開始在全國10個省市,20餘家地級以上報刊發表舊體詩400餘首。

所獲榮譽

被山東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榮譽稱號。《登環翠樓》等8首作品在全國詩詞大賽中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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