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
抗日戰爭時期,他積極從事興寧的交通建設,組織集資修建興城至龍田的興田公路,自薦擔任築路總辦;組建同昌行車公司,經營興城至龍田的短途運輸(客、貨運輸),為興寧汽車運輸行業的創始人;開辦興業汽車用品材料商行,經營汽車零部件;開展長途客貨運輸業務,承攬興寧至粵北、江西、湖南、福建的客貨運輸。為發展家鄉經濟,他又與族人在龍田苑塘興建霖興織布工廠,廣招鄉人就業;入股興寧織布行業的睦仁公司,參與該公司的領導,擴大布匹的生產和經營,有力地促進了興寧的紡織業和布匹加工業的發展。 他又在興寧城區從事房地產建設,在寶華路、高華路、興田路興建多間商鋪和車房;在寶華路興建光明肥皂廠,生產和銷售家用肥皂。 他為興城新開的兩條街命名為寶華路、高華路,幾十年來這兩條街的名字一直沿用至今。
在廣州開設廣福安客貨棧商行;在香港九龍鑽石山開設合成興打石工廠,供應港九的建築業。參與興寧的教育、衛生事業的建設:協助其兄羅雄才籌建興寧高級職業學校;協辦興寧商業學校、衛生學校(現興寧衛生學校);興建興寧民眾醫院(現興寧人民醫院)。資助龍田中學、苑塘國小、居公橋國小辦學。樂善好施、關心村人:出資修建興田公路草鞋崗至居公橋的行車道路;為家鄉窮苦老人送衣、送糧、送藥等。
一九四九年,國民黨廣東省第九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中將保全司令李潔之起義(第九區行政督察專署設在今興寧市市政府內),羅漢才出車為李潔之部與共產黨游擊隊間運輸槍枝、彈藥及其他軍需品。為此,羅漢才受國民黨興寧縣縣長謝海籌迫害。
1949年夏,國民黨殘部重返興寧,羅漢才被迫出走,途經汕頭被國民黨專員喻英奇扣押,欲以通共、援共罪處死。幾經斡旋,喻英奇答應以大洋(銀元)十五萬元保釋,羅漢才變賣家產,得於放行。1954年,興寧縣人民法院以“反革命惡霸”罪判處羅漢才有期徒刑15年,1956年羅漢才在內蒙服刑期間病逝,時年52歲。
1985年7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為羅漢才徹底平反,平反判決書上指出:羅漢才解放前一貫經商,並為和平解放興寧作過貢獻,原判認定的犯罪事實均為失實,定性科刑均屬不當,應以糾正和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