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作品
《及第謝翰林鄭獬賀詩》(具位詩一篇:)
右伏蒙尊慈,特有寵惠。感荷之至,但切下情。
家族背景
羅愷的先祖,本是江西南昌人,為躲避五代十國之亂,舉家遷到龍川,在今龍川縣豐稔鎮羅田圍開基。羅愷的曾祖父羅保強,眼見“城頭變幻大王旗”,就隱居避世,不肯出仕。北宋祥符五年(1012年)十月的一天,羅愷出生。
科舉經歷
北宋祥符五年(1012年)十月的一天,羅愷(1012年-1076年)出生,和韓絳、邵雍等人同齡。他從小就喜歡讀書,但不深究一章一句之義,喜歡經世致用的學問。
因為循州缺乏拜師求友的風氣,羅愷便遠遊四方。在龍川遍尋可以訪求的學者後,便到外地繼續尋找良師益友,向他們學習。經過孜孜不倦的刻苦求學,不到20歲的羅愷,名聲就傳遍了鄉里,龍川附近州縣的學子也前來求教於他。
然而,羅愷的初次貢舉並不順利,他落榜了。但是羅愷的父母已經很老了。他嘆道:“曾參父母健在的時候,雖然他的俸祿很少,但他很快樂。後來雙親不在了,官俸再多,他也是很傷悲的。”(曾子再仕而心再化,曰:‘吾及親仕,三釜而心樂;後仕,三千鐘而不泊親,吾心悲。’)(釜、鐘,都是量穀物的單位。一釜為六斗四升,一鐘為六斛四斗。)
為侍奉雙親,他在官府中找了個臨時的代理職務。不久,父母相繼去世,他就在龍川老家守喪,同時比以前更加努力地讀書。大約10年後,羅愷被任命為昭州龍平縣(今屬廣西)主簿。在任上,他參加了桂州(今桂林)的推選考試,取得殿試資格。殿試時“秒殺”蘇軾蘇轍,嘉祐二年(1057年)春,仁宋皇帝親臨考場。宣布考試名次時,左右執政大臣、翰林學士、中書舍人及館閣諸公都站在殿上,伸長了脖子等待結果發布。章衡。第一人。竇卞。第二人。羅愷。第三人。大家都跑到羅愷面前去祝賀。知道他是來自“海隅萬里”之外的嶺南龍川,大伙兒很驚奇,慨嘆:“聖朝澤披遐遠,嶺南也有高中榜端的飽學之士。”“可見聖朝取士沒有半點偏私,公正得很!”此時,羅愷已45歲。
人物事跡
刑名初盛
嘉佑二年,作為進士第三人及第的羅愷,被授大理評事、通判諸州,翰林鄭獬以詩贈之。(《鄖溪集》並無明確寫有贈羅愷的詩篇,但有一詩《登第後作》:“霹靂一聲從地起,到頭身是白雲翁”,疑似即翰林時作。)羅愷以公狀回謝,用詞也是官話一樣的感激涕零,鄭獬看完回答:“賴此詩不是公用。”都下都傳以為笑。
羅愷首先充任吉州通判(江西省),當時正好無人知州,他權領了一年州事,注重約束下吏,行無所擾,百姓德之。因他對官吏檢罰均十分正直,仁宗聽說後,讓他升遷為大理寺丞。
淮陽羅公
嘉佑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理寺丞羅愷召試學士院。作為嘉佑二年歐陽修手下過來的考生,羅愷看到學士院詩賦又要考繁文縟節,大嘆“以賦取士已失之矣,又以賦試帖職乎。”後來,因為考試時韻不可考(賦落韻犯不考式),詔與知軍差遣,更候一年轉官。長編在記述此事時誤認為羅愷是第二人及第,這是不正確的。
然而,學士院落韻的問題本身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有朝中大臣告誡,就能夠及時改正了。但是羅愷並沒有與權貴往來,所以根本無人幫他。而羅愷自己卻“恬然不以為意”。
於是,在十一月庚午,大理寺丞羅愷權知淮陽軍(江蘇省,包括下邳)。到淮陽軍後,他笑到:“我在這能有什麼事做呢?(是邦奚所為視事?)”
然而還沒到一月,錢塘人慎東美在遊覽時,把船停在錢塘關外,卻碰到惡少酗酒鬥毆。慎東美慎伯筠恰巧是有名的書法家,而且性格狂傲(“狂縱不就繩矩”),自然不肯輕易罷休。羅愷攤上這事,對待百姓卻沒有像以前對待下吏這么嚴苛,只是慢聲說:“我倒也不是不能和你較真,但是有違仁義阿。(我與你較奚不可,然負我公仁)。”準備大事化小。
這個案件的結果是“相釋而去”,可見是把原告和被告都放了、或者冰釋前嫌。根據碑文的評價:“其感人心也如此。”羅愷應該出色的完成了和事佬的工作,讓兩邊冰釋前嫌,不再鬧了。
在治民的過程中,羅愷總是“無秋毫之犯”,不偏不倚,人們十分崇敬他,稱呼他為“淮陽羅公。”到羅愷垂暮知海州之時,因東海離下邳不遠,百姓都尚且記得他的姓名。
三朝立身
一年後的嘉佑七年,羅愷回京轉官,被仁宗特別擢為殿中丞,檢察宮中尚衣尚食等六尚官的不法事跡。這一官職象徵著羅愷已經成為了錦衣華服(“就服褒華”)的宮內紅人。但是羅愷卻十分清廉,當自己有俸祿時,都分別拿出來貼補家族中五位困窮的親戚。家人告訴他,月薪分給大家,家中就無法自給了。羅愷不以為意:“還是比別人多啊,這有什麼不能的呢?”
然而,此時仁宗病情已經不可挽回了,八年,英宗趙曙即位,羅愷升任太常博士。
趙曙在位時,最突出的問題就是給朝臣的升遷。仁宗去世後風不調雨不順,治平二年,看不下去的司馬光悲痛地上疏道:“去夏霖雨,涉秋不止,京畿東南十有餘州,廬舍沉於深淵,浮苴棲於木末,老弱流離,捐瘠道路,妻兒之價,賤於犬豕;許、潁之間,親戚相食,積屍成邱。既而歷冬無雪,煖氣如春,草木早榮,繼以黑風。今夏厲疫大作,彌數千里,病者比屋,喪車交路。至秋幸而豐熟、百姓欣然,庶獲蘇息,未及收穫而暴雨大至,一晝之間,川澤皆溢,溝渠逆流,原隰丘陵,悉為洪波,一苗半穗,盪無孑遺。都城之內,道路乘桴,城闕摧圮,官府倉廩、軍壘民居,覆沒殆盡,死於壓溺者不可勝紀。”
然而,即位的英宗自己有病症,又要和垂簾的曹皇后僵持,只能靠給朝臣的升遷穩固人心,因此國用不濟卻又加大支出,反而縱容了豪門勢力在艱危中憑著朝廷俸祿自安。
在這個權貴拿工資,百姓受苦難的治平二年,羅愷調任了開封知縣,需要拯救這個危亡的都城。宰相韓琦當然明白事情的嚴重性,當面對羅公鄭重其事地囑託說:“首都市郊切勿按一般縣道治理(治京師無以縣道為)!”
羅愷首先要面對的是無數依恃權勢的豪門大族,他們總是阻撓法令實施。羅愷從容不迫,並不震怒,而是告訴他們按法律該如何辦。人們一一照做,發現官府說到做到,紛紛稱讚羅愷為“信公”,相信他的才能。
隨著法令推行逐漸穩定,羅愷又改任屯田員外郎,去為國家恢復農業根基。又為都官員外郎,同時仍知開封縣。
治平四年,英宗辭世,神宗即位,朝廷財計再次雪上加霜。不過大臣們都在助國家共度艱難,薛向自掏腰包貼補仁宗和英宗的山陵費用,韓絳、韓維、張方平等人紛紛踴躍發言如何省錢。
在嚴峻的形式面前,宋神宗由內到外有條不紊,首先從中央開始處理,將歐陽修、韓琦等人的事派好,其後帶司馬光將科舉辦好,之後當即招知開封府縣的羅愷問話。
羅愷本身從偏遠地區來京城為官,丞相囑託他都是大事,見到趙頊,那是“一日見清光”,哪裡知道怎么說話?羅愷等著聽皇恩浩蕩吩咐他做事,趙頊上來卻問他開封的具體情況,羅愷慌忙間對答不暢,“上問以開封事,皆不能知,上不悅”,沒有留下好印象。
趙頊認為羅愷沒有才能,於是又召提點府界諸縣鎮事陳汝羲問話,陳汝羲則對答如流,與羅愷形成鮮明反差。趙頊問群臣意見,執政(可能是歐陽修)指出陳汝羲“資序已高”,代羅愷的職位反而是降職,於是趙頊允許陳汝羲考館職,擢陳汝羲判三司都磨勘司的。邵必認為趙頊不可憑言語取人,趙頊沒應,只讓羅愷接任陳汝羲的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事。
羅愷的墓碑認為是熙寧元年,並認為是“陟”,升遷。實際應當遵從長編的記載,作治平四年。從過程來看,趙頊雖然不滿意羅愷的回答,但也沒有因言罪人,只是讓他接手陳汝羲的職務。僅僅從管轄範圍而言,羅愷勉強算一次陰差陽錯的升遷。
不過,羅愷得“賜五品服”很可能是熙寧元年,可以兩者兼取。
這時,陳留出現蝗災,趙頊把羅愷派出去,任命為陳留知縣。蝗災自然是要捕蝗的,可是官員錢範在捕蝗過程中竟然鞭打村民,導致村民號叫。這一幕正好被天子派來“取禾”的內侍(巡查的負面用語,指內侍不稼而取禾,不耕作就拿吃的)看到,找來被打傷的人查看,認為錢某鞭笞村民為非法,並報告了天子。
這是北宋在仁宗逝世、財用不濟後出現的一種相當惡劣的現象。早在嘉佑八年英宗即位賞賜眾臣,司馬光就痛心疾首地指出,“傳聞外州、軍官庫無錢之處,或借貸民錢,以供賞給,一朝取辦,逼以捶楚。”只要沒錢的地方,胥吏就會用打百姓的方式逼錢逼糧逼做事。當時羅愷和司馬光一樣作為英宗的朝臣,只是跟司馬光一樣,“何心以當厚賜”,勉強在太常博士的位置上保持清廉而已。可現在他到了地方,這種驚心駭目的事實面前,他卻沒能做到快速整治好這種惡習。當個人惡習逐漸成為社會現象,即使是羅愷這種以約束屬吏而擢用的人,也終究因此獲罪。
內待將錢範捶打百姓的事情報了上去,羅愷因為沒有及時彈劾處理,貶得更遠,到湖北蘄春任知縣。
慎始慎終
羅愷並不是真的沒有才能,他在蘄春依舊秉持清廉公允,百姓依然愛戴他。他只是性格厚重寡言,心胸開闊而感情不輕易外露。有人當面稱讚他時,他卻說:“讀書人這點小節,哪值得這樣崇尚。”
在熙寧四年,羅愷終於經歷了官員序遷的考績,回到朝中,判登聞鼓院,掌收臣民的訴冤奏章。
但是眾所周知,王安石變法持續招收著全國上下的怨氣,訴冤奏章簡直是鋪天蓋地。王安石可以跟趙頊堅持說邪說營營不足聽,任職的羅愷不行。熙寧五年,任職一年的羅愷不堪重負,主動請求外放為復州(今湖北沔陽)知州。後撤銷復州建制,又調任鄂州(仍為湖北)知州。
熙寧八年,可能是既有官員例行考績的原因,又有王安石罷相這一鬧的原因,羅愷又回到了京師。十年下來,他的俸祿變化不大,到現在只是從屯田員外郎變成屯田郎中。
然而他從武昌回到京師,得再次到鼓院任職。可憐羅愷年事已高,此情此景,終慨嘆道:“我所到之處,不敢稍有懈怠,那裡的田地知我的心思。老了,又回到曾作過官的老地方充任閒職,聽天由命吧,只能這樣安慰自己了!(任其在天,以樂吾心耶!)”
熙寧九年(1076)八月,勤勤懇懇的羅愷得到海州知州的官位,得以在江蘇頤養。然而天不假年,到任不久,羅公就生病了。
海州,或者說東海,離當年的下邳並不遠。當地百姓聽到羅愷回來,都高興地說:“這就是以前的淮陽羅公阿!”獄中有滯留未處理的案件三十餘起,羅公到任之後,立即公正判決。羅公雖有病,但處理政務有條不紊。百姓都愛戴羅公。他病故後,老幼接連前來弔唁,哭著不忍離去。各州的長官都稱讚羅公的才德。
熙寧九年(1076)十月十日,與病魔鬥爭兩月的羅愷在海州壽中正寢。元豐二年(1079年初),按照羅愷子羅明遠卜占而得的入葬日期,葬於進賢鄉寧仁里太君(羅愷父)墓右。
家庭成員
夫人
前夫人張氏,追封仙源縣君。
後夫人鄭氏,封壽昌縣君。
後代
兒子:羅明遠,撫州崇仁縣丞,稱“縣丞君”。他孝謹文雅,又得以在祖籍的江西為官,頗有其父的高尚品德。
女兒:長女嫁長史吉駕,次女嫁進士陳師況。
孫:興孫,早夭。
人物墓碑
碑銘背景
羅愷卒於熙寧九年(1076年),終為通直郎。900多年後的1980年,被坳背村一村民搬屋基時發現。墓室用青磚砌成,室內埋藏墓誌石一盒,端石質,楷體從右至左豎書,共35行,每行38字,共1330字。後收藏在龍川博物館。又過了22年,碑拓在香港出版。這塊墓碑,由進士同年
曾布(宋哲宗時宰相)篆蓋,當時的進士第二人
竇卞撰文,潮州八賢之一的
盧侗書寫碑銘。
當時,羅愷的兒子羅明遠決定在元豐元年年末(農曆十二月十四日,公曆1079年1月19日)給父親下葬,並哭著來求竇卞為他父親作銘。
正巧,曾布正值熙寧市易案事發,被呂惠卿扔到南方知廣州的時期,羅愷的祖籍江西也是曾布的故鄉。曾布於元豐元年自廣州知桂州,元豐二年年才因擒獲交趾將領儂智春建功回朝。此碑文顯示“知廣州軍州事”、“兼本路經略安撫使”,可知尚未得到知桂州的詔命。曾布此時正值人生低谷,見到故人離世,不免觸景傷情。
而盧侗作為廣東潮州海陽人,是皇祐五年的進士,比羅愷、竇卞、曾布都要早及第,曾經頗有文名,在太學作講官。熙寧四年末,曾布為神宗撰詔書,付直史館,用之前進的經義委託太學編課本(編次以教後生)。奈何蘇頌的兒子蘇嘉反對新法,盧侗的同事、張詵的女婿蘇液當即去和曾布告狀“此輩唱和,非毀時政。”結果當時盛極一時的曾布大怒,又去報告安石,安石又大怒。皇城司卒七千人出巡,專抓“謗議時政者”。王安石將講官大清洗,讓李定、常秩充任;盧侗與顏復、梁師孟等講官不得不為學生背鍋,在嶺南徘徊,成為“前知循州軍州”。
這篇碑文中,喟嘆“二十年落魄為漫郎”,不可不謂真情實意,有感而發。嘉佑二年1057年,至熙寧九年1076年逝世,再至元豐元年隔兩年下葬,可不是轉眼已過二十年光景!
“我與羅公一起在崇政殿聽公布進士及第名單,一起分享快樂,意氣風發,把獵取功名看成在地上拾根草。二十年我落魄為曼郎,而羅公則溘然長逝。我邊流淚邊寫下了這篇墓志銘……”
碑文原文
朝散大夫、行起居舍人、龍圖閣待制,知廣州軍州事、兼管內勤農市舶使、兼廣南東路兵馬都鈴轄、兼本路經略安撫使、騎都尉、曲阜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曾布篆蓋。
朝奉郎、尚書刑部員外郎、提舉舒州靈仙、騎都尉、賜金魚袋竇卞撰。
承奉郎、守大理寺丞、前知循州軍州兼管內勤農事借緋盧侗書。
公諱愷,字次元。其先南昌人,五代末徙循之龍川,仕劉氏有顯者。曾祖保強,皆隱德不仕,父晟類贈都官郎中,母張追封永安縣太君。
公幼喜學,不為章句,孜孜經術。以循之學者不尚師友,乃走四遠,求可以益己者,擇其所長而親炙之。未冠有聞於鄉里,於是傍州之學者來咨焉。
再舉禮部,歸而念親之老,嘆曰:“曾子三釜而心樂,非及親之仕乎。”乃假版而官焉。連丁內外艱,既終喪,讀書為文愈刻苦。逮十年,得昭州龍平主簿。鎖其廳,試桂州,偕計而上。“嘉祐”二年春,仁宗皇帝臨軒試進士,擢公第三。方唱第時,三人者每拆封,天子俯視其姓名,左右執政大臣、翰林兩禁,逮三館諸公皆立殿上。間得陟降,無不引頸以觀。蓋糊名至公,無毫釐之洩,雖人主莫識其誰何。及見公爵里,乃海陬萬里。一日以文辭拉巍等,有以見朝廷取士之不私,又以見聲明文物之施及於遠。莫不歡呼嗟嘆,比比來視公顏面,問甲子者。公時年已四十五歲矣。
授大理評事,通判吉州。會守將缺,或謂州劇,意公有不逮者。公攝守政一年,百事不勞而緝,多仁恕愛,利吏有犯,劾之嚴。上下畏肅,稱神明。遷大理寺丞。六年,罷歸試學士院。公笑曰:“以賦取士已失之矣,又以賦試帖職乎。”不留意,已而考官以所用韻誤。上聞,遂知淮陽軍。七年,特除殿中丞。先是禁林給札有戾禮部格者,諸公多喻而改正之。公於貴人無左右之助,獨不得所喻,公亦恬然不動心者。至下邳,笑曰:“是邦奚所為視事。”未及月,錢唐人慎東美嘗客游泊舟關外,見惡少酗酒相擊者,徐曰:“我與你較奚不可,然負我公仁。” 遂相釋而去。其感人心也如此。
英宗嗣位,汛恩為太常博士。治平二年,知開封縣。韓魏公面告之曰:“雅聞君吏事已試赤縣,治京師無以縣道為。”抑右姓有怙勢欲擾法者,公處之裕如。不作威厲,告之以法當爾。人繇是信公,能譽翕然。其年改屯田員外(郎)。
熙寧元年,今上登極,陟都官提點府界公事,賜五品服。召登對。公遠人,一日見清光,語時事,不知有以稱上意。知陳留縣。錢公范捕蝗捶村民,民號呼。上適遣中貴人取禾,視所傷,因知令所笞非法。公坐不及劾,出守蘄春。
四年,遷職方秩滿,入判登聞鼓院。五年,乞補外知復州,州廢,徙鄂州。八年,進屯田郎中,武昌還,復蒞鼓院。公嘆曰:“吾所至不稍懈,疇克知我者。老矣,獨吾閒處,任其在天,以樂吾心耶。”九年八月,得海州。至未久,公病矣。十月十日終於州之正寢。
東海距下邳不遠,文公之來,喜曰:“是前日淮陽羅公也。”獄有滯而未決者三十餘事,公視其所,因立判析之。公雖病,緝治有條。民已愛公為政,及卒,老幼相率哭之不去。本道使者,皆稱其材。
嗚呼!士寒遠而窮困者,患在朝廷不能取,取而有聞於時,其位反不克顯。其命也夫!造物者果如何耶!公性重厚寡言,寬裕不泄。拉甲科至為郎,屢治郡,居處泊如,若未第時。所至無秋毫之犯,人尤咨其廉清,或譽之者,公曰:“士小節何足尚。”族人之貧者五,皆分俸以周之。家人告以月入析之眾,則已無以自給。公曰:“猶多如若人者,何不可耶。”前夫人張追封仙源縣君;後夫人鄭封壽昌縣君;子明遠撫州崇仁縣丞,孝謹文雅肯構彌恪。女二人,長適長吏吉駕,次適進士陳師況,一未筓孫,曰興孫,後卒。
縣丞君卜以元豐元年十二月十四日,葬公於進賢鄉寧仁里太君墓右,馳書叩予曰:“公先子(父)之同年,敢泣血以請銘。”予怛曰:“我與公當崇政唱名相從相得之樂,視青雲如俯拾地芥,二十年落魄為漫郎,公鬧溘然。”淚潺潺不止。於是銘曰:
生遐方,志則強,學有文,發以光。文飾吏兮政循良,去見思兮愛利長。百守一節(兮)為郎,有子賢兮後必昌。
(此碑文是據1980年在豐稔坳出土碑石拓片記錄整理,該碑藏縣博物館)
注釋
縣丞君:羅明遠。
鎖廳:宋代在職官吏參加科舉考試稱為鎖廳。
拆卷:宋代試卷是糊名的,揭開密封才能知道考生名字。
通判:太守的助手。
大理寺丞:最高司法機構的法官。
帖職:宋代在翰林院等院館值班的官員叫館職,由其他官員兼職的叫帖職。
知淮陽軍:軍是行政區劃,淮陽軍屬京東路,轄下邳、宿遷二縣,今屬江蘇。知軍,相當於知府。
殿中丞:殿中省屬下的官員。該機構掌管為皇帝服務的尚食、尚藥、尚釀、尚衣、尚舍、尚輦六局。
太常博士:太常寺的屬官,執掌禮儀。
同年:同年考取進士者。
赤縣:宋朝對縣等級的一種劃分,開封縣的衙門設在京師汴梁,故稱赤縣。
提點府界公事:即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掌畿內開封府界縣鎮刑獄、盜賊、場務收稅、河渠修理等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