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根據《中共羅平縣委辦公室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羅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羅辦發〔2011〕3號),設立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為羅平縣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也是承擔羅平縣國防動員委員會日常工作的辦事機構,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國家:中國
  • 地理位置:羅平縣
  • 類型:政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的職責。
(三)增加監督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開展防護工作的職責。
(四)加強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五)加強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事項的管理職責。
(六)加強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的職責。
(七)加強人民防空法制建設和宣傳教育的職責。

主要職責

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平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建設,配合參與搶險救災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保障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二)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根據羅平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人民防空戰備建設需要,提出羅平縣人民防空建設的發展思路、發展目標和建設重點,組織編制羅平縣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城市人民防空防護規劃。
(三)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擬定羅平縣人民防空建設管理規範性檔案,開展人民防空行政執法。
(四)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組織編制(修訂)羅平縣戰時防空襲方案和保障計畫,組織指導城市人民防空襲演習、演練和人防專業隊伍組織的建設工作。
(五)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城市新建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及防空地下室拆除審批;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面積的設計審查、質量監督並參與竣工驗收;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事項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做好人防工程維護與管理,推進和指導人防工程平時開發利用,提供城市服務。
(六)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人民防空防災“兩防一體化”建設、人防信息化建設和防空警報設施的拆除審批;承擔全縣人民防空信息系統、信息資料庫建設工作;組織編制羅平縣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規劃並組織實施。
(七)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縣級人民防空指揮所(基本指揮所、機動指揮所、預備指揮所)、人民防空應急指揮中心建設,組織協調疏散地域建設。
(八)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組織編制重要經濟目標防護規劃,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應急方案並監督實施。
(九)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方案,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國防教育。
(十)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全縣人民防空國有資產和人民防空經費管理,依法收繳和管理人防易地建設費;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加強對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十一)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指導鄉(鎮)、單位編制(修訂)戰時防空襲方案和保障計畫,開展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和技術管理。
(十二) 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承辦羅平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設2個內設機構。
(一)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綜合科
擬定全縣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文秘、會務、政務信息、接待、保密、信訪、檔案、安全保衛、愛衛文明、後勤等工作;承擔人民防空國有資產專業管理工作;承擔人民防空經費有關管理工作;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建設經費和物資的使用;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人事、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工作。承擔人民防空工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開展人民防空執法檢查實施工作;承擔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設許可手續的審核、報批工作和機關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二)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指揮信息工程科
負責全縣人民防空指揮設施建設;編制城市戰時防空襲方案和重要經濟目標防護規劃;制定縣級機關戰時體制方案和疏散方案;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應急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人民防空襲演習、演練和人民防空專業隊伍建設;開展人民防空信息系統、信息資料庫和通信警報、信息化預警系統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通信警報、信息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組織編制全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初步設計方案審查報建、人防地下室工程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和質量認定許可的報批工作;負責人防工程和通信、警報設施拆除許可報批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羅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3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1名(副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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