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定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羅定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羅定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是羅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定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 隸屬:羅定市人民政府
機構改革,主要職責,

機構改革

2019年3月機構改革中,將市財政局及相關機構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市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
(二)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工作。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預算控制、產權監管、審計和稽核等,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促進所監管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三)統籌協調所監管國有企業改革工作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變動、清產核資、資產統計、資產評估管理等工作,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經營方針、投資計畫、產權轉讓、國有股權管理、重大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
(五)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監督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六)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強所監管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建設,形成職責明確、協調運作、有效制衡的治理機制。
(七)建立健全與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相適應的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機制。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免。負責向所監管企業委派或推薦董事、監事,並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獎懲。
(八)參與擬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有關管理制度,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組織所監管企業實施全面預算管理,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
(九)負責對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的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收入分配改革指導意見,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職務消費,完善企業領導人員激勵和約束制度。
(十)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
(十一)指導集體企業的改革發展、轉型升級、業務經營和人才培養,推動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十二)負責市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雲浮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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