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職稱,主要成就,
職稱
美國批判法學運動領袖 羅伯托.昂格爾
主要成就
在此期間。他發表了兩部著作:《知識與政治》
(1975年)和《現代社會中的法律》(1976年),後者是昂格爾的前期代表作,並被認為是70年代以來興起的批判法學運動(Critical LawStudiesMovement)的經典之作。
昂格爾在年輕時代的經歷富有傳奇色彩。在美國留學期間,他就以淵博的學識和對社會實際的深刻洞察而在同儕中嶄露頭角。28歲時,他已有《知識與政治》和《現代社會中的法律》兩部大作在身,並作為法學新銳成為哈佛大學法學院最年輕的教授,其傲世奇才在法學史上實屬罕見,似乎只有14歲任荷蘭政府要職的格老秀斯、30歲就任柏林大學校長的薩維尼和26歲發表傳世經典《論犯罪與刑罰》的貝卡利亞才可與之相比。八十年代,進入學術生涯黃金時代的昂格爾更是才思泉涌,又陸續發表了《激情:關於人性的論文》(1984年)、《批判法學運動》(1986年)、《可塑性權力:關於經濟與軍事成功的制度條什的比較歷史研究》(1987年)以及三卷本的《政治學:建設性社會理論的作品》(1987年)等著作。①除了在哈佛大學從事教學研究工作之外,昂格爾早年還從事過記者工作,並曾作為巴西政治活動家,積極參與組織工會和政黨,擔任過巴西政府要職,因此人們在評價其學術觀點的激進傾向時,也常常容易將其與昂格爾的成長曆程與從政經驗聯繫起來。⑦
昂格爾所在哈佛大學法學院不但是世界最優秀的法學研究機構,而且是批判法學在美國東部的最大的基地,聚集著批判法學的幾位最有代表性的法學家:鄧肯·甘迺迪(DuncanKennedy)、莫頓·霍維茨(MortonHorwitz)和大衛·圖貝克(DavidTrubek)。但批判法學運動的最早蘊釀,則是在60年代的耶魯大學。1977年春天,在圖貝克、甘迺迪和圖什內特的召集下,昂格爾等批判法學核心法學家及一些社會理論家、法律院系學生和律師共50人左右,在威斯康星大學召開會議,建立了自己的組織形式:批判法學研究大會,並規定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⑤從此批判法學運動日趨壯大,1982年的批判法學年會參加者已有千人之眾,各著名大學的《法律評論》紛紛推出了批判法學的研究專輯,1983年第一號《哈佛法學評論》更是以超過1/2的篇幅登載了昂格爾的里程碑式長文《批判法學運動》(後經擴展以專著形式發表於1986 年)。批判法學運動不僅在美國迅速崛起,與經濟分析法學;社會法學呈鼎足之勢,而且已經飄洋過海,影響了西歐、日本以及中國的法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