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仲康,屯門醫院急症室醫生,為15歲患腸胃炎女病人診症時,掀起對方的連身裙和胸罩,用手指按其胸部,其中2次觸及乳頭。案件經過審訊後,羅昨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立。裁判官黃汝榮對被告及其家人深表惋惜,下令將被告還柙至2009年11月6日,待取得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以及事主的心理評估報告才判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仲康
- 籍貫:香港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職業:醫生 屯門醫院急症室醫生
- 畢業院校: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
犯罪事實,法官表示,辯方表示,
犯罪事實
法官表示
裁判官黃汝榮對被告及其家人深表惋惜,下令將被告還柙至2009年11月6日,待取得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以及事主的心理評估報告才判刑。 不過,黃官續稱,本案案情十分嚴重,被告除破壞誠信,案中事主僅得15歲,被告經過審訊後被定罪,完全不覺他有悔意,表明判處社會服務令的可能性不高。 供詞牽強不接納 黃官在裁決時表示,被告在會面紀錄和庭上的供詞,內容格格不入且極度牽強,如在會面紀錄中稱:“我不認識事主,但我對她有印象”,明顯地反映被告是針對事主的診治經過作解釋,故法庭不接納其口供。 黃官認為,各控方證人誠實可靠,根據各人證供,排除了被告意外觸摸到事主胸部或被告遭誣告的可能性,故被告在未得事主同意下拉起她的胸罩,觸摸她的胸部和乳頭,已構成非禮罪,並非正常行醫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