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弗氏地震烈度表

羅弗氏地震烈度表(R F seismic intensity scale)是由義大利的羅西(M.S. de Rossi)和瑞士的弗瑞爾(F.A.Forel)在1883年共同發表的、第一個得到廣泛使用的烈度表。他們將非破壞地震分為7個級別,把破壞性地震分成3個級別,編制出十度烈度表,分別用羅馬數字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Ⅹ來表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弗氏地震烈度表
  • 外文名:R F seismic intensity scale
  • 提出人:弗瑞爾、羅西
  • 時間:1883
如下表:
羅—弗氏地震烈度表
烈度
名稱
地震現象
Ⅰ度
微震
有經驗的人感到地震,一般只有地震儀(還不是所有各種地震儀)才有記錄。
Ⅱ度
極弱震
各種地震儀都有記錄,少數在休息中的人有感。
Ⅲ度
頗弱震
一些休息中的人感覺地震,並能略辨其方向和持續時間。
Ⅳ度
弱震
在行動中的人有感;易動的物體及門、窗振動 天花板作響。
Ⅴ度
中強震
差不多人人有感,家具、床等物體搖動,有些鐘鈴(一般是銅製品、內懸擊子)自鳴。
Ⅵ度
頗強震
睡者大多數驚醒;鐘鈴普遍地自鳴;吊燈搖晃,帶擺的時鐘停擺,樹和灌木搖動可見;有些人駭怕,走出家門。
Ⅶ度
強震
推倒易動物件;灰泥掉落;鐘樓大鐘自鳴;普遍驚慌,但未損害房屋Ⅷ度很強震煙囪倒下,牆開裂。
Ⅸ度
極強震
一些建築物全部或部分震毀。
Ⅹ度
最大強度地震
建築物毀滅,造成大災;地面變動,產生裂縫,山石下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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