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發性脊髓損傷

繼發性脊髓損傷指非直接由外力作用所致的脊髓損傷,主要見於脊柱損傷後,由於椎體骨折移 位,血腫壓迫沒有及時解除,而在原發性脊 髓損傷的基礎上,殘餘的正常神經組織發生 的永久性損害。

目前認為其損傷機制主要有:①血管機制,因損傷後發生神經源性休克導致的血管自動調節障礙;②電解質改變,損傷局部電解質改變使鈣內流增加,鉀外流增加,鈉通透性增加;③生物化學機制,由於兒茶酚胺和興奮性胺基酸等神經遞質聚集,花生四烯酸的釋放,自由基產生,使過氧化脂質產生增加;④水腫;⑤細胞凋亡,損傷後由自由基,興奮性胺基酸如谷氨酸、天門冬氨酸及前列腺素和各種細胞因子所誘導的細胞凋亡„(朱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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