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疾病可伴發繼發性免疫缺陷病,包括感染(風疹、麻疹、麻風、結核病、巨細胞病毒感染、球孢子菌感染等)、惡性腫瘤(何杰金病、急性及慢性白血病、骨髓瘤等)、自身免疫性疾病(SLE、類風濕性關節炎等)、蛋白喪失(腎病綜合徵、蛋白喪失腸病)、免疫球蛋白合成不足、淋巴細胞丟失(因藥物、系統感染等)以及某些其他疾病(如糖尿病、肝硬變、亞急性硬化性全腦炎)和免疫抑制治療等。繼發性免疫缺陷病可以是暫時性的,當原發疾病得到治療後,免疫缺陷可恢復正常;也可以是持久性的。繼發性免疫缺陷常由多因素參與引起,例如癌腫伴發的繼發性免疫缺陷病可由於腫瘤、抗癌治療和營養不良等因素所致。
繼發性免疫缺陷病較原發性者更為常見,但無特徵性的病理變化。本病的重要性在於機會性感染所引起的嚴重後果。因此及時的診斷和治療十分重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繼發性免疫缺陷病
- 病因治療:積極治療原發性疾病
- 感染:風疹、麻疹、麻風、結核病
- 蛋白喪失:腎病綜合徵、蛋白喪失腸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