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庫方式

繳庫方式指國庫繳款的方式。在我國,一般可分為三種方式: (1) 就地繳納。 (2)集中繳納。(3) 自收匯繳。現行制度規定,稅務局自收稅款應儘可能於當日存入信用合作社,並嚴格執行限期限額結報制度,稅務局(所)收到下級結報的自收稅款,必須於當日繳庫。各級國庫對收入機關自收匯繳的預算收入負責監督。

不論中央或各級地方所屬企業,其預算繳款,都在企業所在地通過企業的開戶銀行,以轉帳方式向當地國庫辦理繳庫手續。這種方式既方便繳款單位繳庫,又能使預算收入及時入庫;基層企業將應繳款項匯往主管部門,定期集中繳庫。主要適用於少數由主管部門的統一核算的行業,如鐵道、郵電等。未經同等財政部門同意,企業主管部門不得任意將就地繳庫改為集中繳庫,以防將所屬盈利企業和虧損企業的盈虧自行抵消後入庫,掩蓋矛盾,侵損庫款;由海關、稅務機關、稅務專管員自收稅款,定期結報,並由海關或稅務局 (所) 匯總繳庫。主要適用於入境旅客、邊境小額貿易、個體商販、農村集市貿易和農民繳納的小額稅款。其優點是便於納稅人繳款和防止稅源散失,但應注意及時結報入庫和稅款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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