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域義務教育校際均衡、經費需求與財政保障機制研究

縣域義務教育校際均衡、經費需求與財政保障機制研究

《縣域義務教育校際均衡、經費需求與財政保障機制研究》是依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由李祥雲擔任項目負責人的面上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縣域義務教育校際均衡、經費需求與財政保障機制研究
  • 項目類別:面上項目
  • 項目負責人:李祥雲
  • 依託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項目摘要,結題摘要,

項目摘要

近年來,在政府推進縣域義務教育資源配置均衡的過程中,義務教育投入水平已有很大提高,學校辦學條件也有較大改善,但以資源配置均衡為目標來規劃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財政支持政策,無論是在理論層面還是政策實施層面都存在不少問題。進一步推進縣域義務教育校際均衡發展,理論上急需明確均衡發展義務教育的含義,政策層面急需制定科學評價義務教育校際均衡發展的標準,並以此來規劃縣域義務教育校際均衡發展的財政支持政策。有鑒於此,本項目將借鑑美國近20多年基礎教育財政改革經驗,立足中國現實,把縣域內校際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界定為辦學質量均衡;基於可度量原則,用學生成績作為衡量辦學質量的核心指標,並確立學校達到統一辦學質量的標準;通過實地調查獲取相關數據,運用多種方法弄清學校哪些資源對學生成績產生影響,估算達標學校有效使用這些資源的最低成本與財力需求;在此基礎上,構建一個確保縣域義務教育校際辦學質量均衡的財政保障機制。

結題摘要

進入新世紀,我國政府採取諸多措施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資源配置均衡,使得我國中國小財政保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辦學條件也有了較大改善,但學校間質量差異問題依然突出。基於此,我們把縣域內校際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界定為“辦學質量均衡”,這與黨的十九大提出的“讓每個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高度吻合。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校際質量均衡,必須解決三個問題:一是明確界定“質量均衡的含義”,並確立每所學校學生應達到的最低質量標準;二是估算每所學校學達到最低質量標準所需成本或支出水平;三是建立以每所學校達到最低質量標準所需成本為基礎的財政保障機制。由於義務教育校際質量均衡與美國的“充足性教育”很類似,我們借鑑了“充足性教育”的含義,將義務教育校際質量均衡界定為“每一所學校應為其學生成為平等公民提供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其中認知能力可以通過考試成績量化,非認知能力不易量化,已有研究表明,不可測量非認知能力與可測量的認知能力高度正相關,故用學生考試成績代表學校辦學質量,學生應達到最低成績標準由調研縣教研室設定。已有研究還表明學校資源配置能對學生成績產生積極影響,我們用調查縣數據和典型相關分析方法對這一假設進行驗證。實證結果表明,提高學校資源配置水平能改善學生成績,其中教師質量和數量對學生成績影響最大。在此基礎上,以調查典型縣為案例,採用非參數和參數法估算了調查縣所轄義務教育學校達到縣設定的成績標準所需最低支出水平。結果發現:達到縣設定質量標準,絕大多數學校需要額外增加財政支出,且標準越高額外增加支出越多。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環境學校達到相同教育質量標準所需支出水平存在差異,條件越差、貧困生越多、規模越小的學校達到同樣質量標準所需支出水平是條件好學校的幾倍。要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讓每個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質量教育”要求,需重新調整中央、省和縣分擔義務教育支出比例,為此,我們提供了政府間支出責任劃分建議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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