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縣環境保護局

縉雲縣政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等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縉雲縣環境保護局
  • 地點:縉雲縣
  • 職能:監督管理污染防治工作
  • 類型: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管理科,自然生態科,領導班子,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受縣政府委託研究起草有關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檔案,受縣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二、組織制訂並監督實施環境保護規劃、計畫;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制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及相關政策;審核城鎮總體規劃中環境保護內容;參與編制全縣可持續發展綱要。
三、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生態示範區建設總體規劃;督促各鄉鎮及各有關部門分別制定生態示範區建設的年度和規劃期的實施議案;組織協調指導監管生態示範區建設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建設)目標責任制工作。
四、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輻射、放射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對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排污收費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負責本縣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和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及負責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監督管理自然環境保護;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向縣政府提出新建的各類縣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等保護工作;監督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六、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調查處理、協調解決轄區內的環境糾紛、污染事故、生態破壞和重大環境問題。
七、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及行業的標準、規範;組織開展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0)和環境標誌、有機食品認證及環保產品認定工作。
八、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組織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按規定審核或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登記表,審查可以作為原料的進口固體廢物的申請書及環境風險評價報告書。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技術政策;制訂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申報重大環境保護課題;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和新技術的引進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產業資質認可及環保設備的認證工作。
十、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加強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設;做好環境統計工作,組織編制環境狀況公報及環境質量報告書,定期發布城市環境質量狀況。
十一、組織指導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生態環境法制教育,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抓好環保系統在職人員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縉雲縣環境保護局的主要職能,設立三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局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重要綜合材料起草;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承辦綜合性會議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計畫管理及全縣排污收費財務的統計和管理;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督辦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發布環境狀況公報;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財產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組織全縣環境保護行政獎勵表彰,負責協調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議案的辦理;負責制訂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行政後勤和安全保衛工作。

綜合管理科

組織制訂並監督實施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制定本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參與編制本縣可持續發展有關規劃和計畫。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組織制訂並監督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
組織實施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政策;組織本縣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監督管理廢氣、廢水、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輻射、放射性等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組織實施固體廢物登記經營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口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指導、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環境統計工作。組織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組織實施國家環境標準及環境保護行業標準,指導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0)和環境標誌及環保產品認定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負責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指導環境監測工作,規劃建設和指導環境監測網路工作。

自然生態科

(政策法規科)負責生態縣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監督管理全縣生態區域、流域的生態環境;監督實施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環境功能區劃;監督管理自然環境保護、監督自然資源開發活動中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旅遊度假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濕地環境的保護;指導開展有機食品認證工作;監督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組織草擬環境保護的有關規範性檔案;起草重要綜合性材料;負責處理重大違反環保法規行為;辦理環境行政處罰、行政訴訟案件,組織行政處罰中的聽證活動;指導環境監察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生態縣建設目標責任制的制定與考核。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謝曉華: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樊桂友: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環境執法、信訪和平安綜治工作,分管環境監察大隊和工業園區分局。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洪光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環境污染防治、污染減排、環境統計和安全生產工作,牽頭組織規劃編制工作,分管行政審批服務科(綜合管理科)、污染物總量控制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學軍: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人事、財務、行政後勤、文秘檔案、學習培訓、信息簡報、信息化、自然保護、生態建設和政策法規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和自然生態科(政策法規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蔡樂: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環境監測、黨務、組織宣傳、紀檢監察、工青婦群團、安全保衛等工作,分管環保監測站、協助分管辦公室。

單位地址

五雲鎮勝利街1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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