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背景
1901年9月,清廷下達編練新軍的諭令,全國新軍編練正式開始。然而,各省除了直隸總督袁世凱、湖廣總督張之洞外,其他督撫對朝廷諭旨或敷衍塞責,或應付了事,所編練的新軍,或由綠營、防軍、練軍改頭換面,或臨時募集以充其數,致使“新軍”領導不一,訓練不力,裝備不齊,五花八門,與清廷改革武備,創立新的國防力量的目的格格不入。於是,清政府於1903年12月4日設立了練兵處,“於京師特設總匯之處,隨時考查督練,以期整齊,而重戎政。著派慶親王
奕劻總理練兵事務,袁世凱近在北洋,著派充會辦練兵大臣,並著鐵良襄同辦理。”
經過
1903年12月4日清政府在北京設立總理練兵處,任命慶親王
奕劻為總理大臣,
袁世凱為會辦大臣,
鐵良為幫辦大臣。練兵處下設軍政、軍令、軍學三司,負責考察、督練全國新軍,統一制定有關規章法令。軍政避轄考工、法律、醫務、糧餉和器械等科;軍令司轄運籌、嚮導、測繪、儲材等科;軍學司轄訓練教育、編譯、水師等科。各省相應設定督練公所,督辦一職多由各省督撫兼任。所屬兵備處、參謀處、教練處各置總辦一員,具體主持各項軍務。
結果
自1895年10月在天津小站督辦“新建陸軍”以來,袁世凱一直利用各種機會擴展勢力。其“武衛右軍”經八國聯軍一役,非但未遭前後中三軍崩潰之命運,反而實力劇增,“北洋派系”從此嶄露頭角。練兵處一成立,袁世凱即安插親信分任要職,並向全國新軍推行“北洋建制”,使練兵處成為袁世凱控制軍隊的又一基地。
歷史意義
練兵處從1903年12月設立到1906年11月合併到陸軍部,共存在三年時間。然而這短短的三年,卻是新軍編練成效最顯著、發展最快的時期,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統一了全國新軍的營制餉章。為改變新軍編練中的混亂狀態,練兵處成立伊始,就參照西方營制,結合中國實際,開始制定新軍營制餉章的工作。1904年9月12日,練兵處會同兵部,將制訂的新軍營制餉章上奏清廷批准。該營制餉章是中國陸軍近代化的重要軍事文獻,它將新軍訓練中的一切,從招募、訓練、立軍、分軍、徵調、獎懲到武器、運輸、營舍、衛生等條理化、制度化、法律化,是一部龐大的軍事法典。從此,各省新軍編練即以此為藍本,新軍編練走向統一和正規。
(二)統一了各類陸軍學堂章制,擬定了派遣陸軍留學辦法。練兵處擬定的陸軍學堂共分四等,即陸軍國小堂、陸軍中學堂、陸軍兵官學堂、陸軍大學堂。陸軍國小堂為武備之根本,在京師、各省、八旗各駐防地設立,學制三年,開設課程為語文、歷史、地理、數學等一般課程和軍事學的初步常識,實習課和體育課在整個教學計畫中占有很大比重。陸軍國小堂、陸軍中學堂、陸軍兵官學堂、陸軍大學堂四等學校為正課學堂,學制為7—10年。為快速培養軍官,以應一時之需,還擬開設速成陸軍學堂和速成師範學堂。學制2年。為廣開培養軍官渠道,練兵處還擬定了《選派陸軍學生遊學章程》,規範了留學軍事學生的派遣。章程規定:選派學生分年派往,以四班為一輪,每年選送一班,每班一百名;陸軍留學生一律官費,學生學費“由練兵處籌五成,餘五成由各省旗籌備”;學生學成歸國,經練兵處考核,成績優秀者,授予守備、千總等軍職。
(三)制定了新軍軍官制度和軍銜制度。新軍官制軍銜分三等九級。上等軍官第一級為都統,秩視提督,階從一品;第二級為副都統,秩視總兵,階正二品;第三級為協都統,秩視副將,階從二品。中等軍官第一級為正參領,秩視參將,階正三品;第二級為副參領,秩視游擊,階從三品;第三級為協參領,秩視都司,階正四品。下等軍官第一級為正軍校,秩視守備,階正五品;第二級為副軍校,秩視千總,階正六品;第三級為協軍校,秩視把總,階正七品。新軍官職軍銜提高了新軍軍官的社會地位,使其與對應的文官相等,這是清政府觀念的一大變化。
(四)規劃了新軍發展的長遠目標,練就了清末新軍的主體。1904年9月12日,練兵處頒發的《新定陸軍學堂辦法》中首次提出“中國常備兵額,約需三十六鎮始足分布。”兩年後清廷下旨,限令10年內編練成36鎮新軍。1907年8月29日,陸軍部將成軍36鎮的規劃提前到1912年,並將指標分配到各省區,限年編成。到1906年11月,練兵處合併到陸軍部前,已練成新軍9鎮4混成協,清末新軍的主體在這一時期基本練成。
(五)組織了規模巨大的新軍河間、彰德會操。1905、1906年,練兵處調動數萬名新軍先後在直隸河間、河南彰德進行了兩次規模巨大的軍事演習,即會操。這兩次會操展示了清末軍事改革新軍編練的成就,在中國軍事史上是空前的。參加河間會操的為清一色的北洋新軍,參戰部隊為二鎮四混成協共45002人。彰德會操是南北新軍聯合舉行軍事大演習,袁世凱的北洋新軍組成北軍,湖北新軍和河南新軍組成南軍,南北兩軍總兵力為兩鎮兩混成協,33958人。河間、彰德會操是近代化的軍事演習,會操的成功說明練兵處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