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津貼

緊急津貼

緊急津貼,澳門社會工作司對個人及家庭提供援助,提供對貧困人士的社會援助及有問題的個人及家庭個案輔導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緊急津貼
  • 外文名:Emergency allowance
  • 使用地區:澳門
  • 對象:貧困人士、有問題的個人及家庭
規定,津貼的形式,資助大學生,

規定

對領有保障基金救濟金的老人及無工作能力的受領人提供補充金,以補充社會保障基金所發放的救濟金對其生活的不足數。這些援助金的財政來源完全由政府承擔,需視乎受益人曾經供款與否。而主要視乎受援助者其個人家庭是否生活貧困。
從1996年1月起,一般定期性的津貼由以往的800元調升至1000元,前公務員人士而不在退休金保障下而貧困者可收取1,370元,而補充援助金則是受援助者的家屬有需要者亦可享受援助金,但津貼則按家屬收取人數而按比例減少。緊急及臨時津貼則因個人及其家庭受災害及其它意外及問題而有需要接受緊急及臨時性的援助,這兩種津貼的金額則視乎個案而定。

津貼的形式

老人福利金,貧窮援助金、全無工作能力援助金,失去部分工作能力援助金,肺病患者援助金,失明人士援助金、補充援助金、殮葬津貼,曾任公務員人士津貼,緊急津貼及臨時津貼等。

資助大學生

特區政府會向每名實習生髮放每月3,000元生活津貼及1,500元住宿津貼,並資助其往返澳門與實習地各一程的交通費,也會為實習生購買工作意外、醫療及第三者責任保險;三項資助的總支出約為5,000萬元。此外,學生倘在內地實習期間需要緊急援助,可致電特區政府設立的24小時緊急支持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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