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建設委員會

綿陽市建設委員會

綿陽市建設委員會是根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綿陽市市縣鄉機構改革方案》(川委(2001)118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綿陽市市縣鄉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綿委發(2001)18號)設定。市建設委員會是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綿陽市建設委員會
  • 地點:綿陽市
  • 隸屬:綿陽市人民政府
  • 性質:國家機關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能調整

(一)劃入職能。
市委政策研究室原承擔的小城鎮建設管理職能。
(二)劃出職能。
將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管理職能和城市防洪職能,交市水利局承擔。
(三)轉變職能。
1、將建設行業資質審核的具體事務工作,交給有關行業協會、學會承擔,市建委負責監督。
2、將建設行業各類執業資格人員的考前培訓、資格審查和註冊管理的具體事務性、技術性工作,交給直屬事業單位或行業協會承擔,市建委負責監督。
3、將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的審查、建築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生產的檢查、優質工程評選等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或有關行
業協會承擔,市建委負責監督。
4、取消綿陽市建設系統新技術、新產品推廣許可證制度。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風景園林事業、測繪管理和農村能源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進行行業管理。
(二)組織編制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各種專業規劃,並依法實施管理;指導全市村鎮規劃、建設與管理。
(三)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定額及地方標準定額;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報建、開工審批和工程招投標活動的執法監督。
(四)主管全市建築業,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審查建築業企業、工程監理、造價諮詢機構的資質;指導和管理建築市場和室內外裝飾裝修市場準入、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和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城建企業生產安全工作。
(五)主管全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負責勘察設計市場準入,規範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勘察設計技術質量管理;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批。
(六)編制和實施全市測繪規劃,負責測繪成果質量監督和測量標誌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公共客運、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與環境衛生、城市路燈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管理城市規劃區內堤防設施;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參與全市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城鎮住宅建設,參與城鎮住房制度改革。
(九)負責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城建監察和城市垃圾、污水處理等城市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風景園林名勝區的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十一)制訂和實施全市建設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科研項目攻關和成果的推廣、套用。
(十二)負責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城建公有制企業改革及招商引資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鎮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指導全市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十四)制訂和實施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業務技術培訓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建設行業協會、學會的工作。
(十五)按規定徵收和管理使用城市建設維護資金,監督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建設委員會設1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建委機關政務工作的協調、文電處理、對外聯絡、宣傳、信息、保密、保衛、會務工作;負責機關文書檔案管理、重要檔案的起草、審查;負責委機關並督促、檢查、指導建委口的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處理人民來信來訪,辦理人大、政協的議案、提案;負責委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 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和接待工作。
(二)財務科
編制年度城市維護建設資金收支預算計畫,並按規定做好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綜合管理各項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 協調和組織籌措建設資金;對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協助進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產權登記、資產評估及內部審計工作;綜合匯總上報建設系統財務報表;組織擬訂財務會計制度,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掌握縣(市、區)城建資金收支及管理情況。
(三)政策法規科
負責建設系統法制建設和宣傳教育,指導縣(市、 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執法;負責建設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審核以建委名義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受領導委託代理行政應訴和其他訴訟;負責起草、論證、審核建委規範性檔案。
(四)建築管理科
擬訂全市建築業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建築行業管理;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和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建築企業體制改革; 負責建築市場、施工許可、建設監理、施工契約和建築業技術進步等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工程施工質量強制性規範、標準,監督管理優良、優質工程的評定或申報,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組織實施建築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標準,督促指導施工現場安全,參與建築安全事故調查; 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建築製品企業、裝飾裝修企業、電梯安裝、塔機拆裝、建設監理單位、工程代理、檢測機構的資質審查及申報工作;負責項目經理資格、監理工程師從業資格的審查申報;督促檢查建築企業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及技術工人持證上崗;參與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外出施工和對外來建築施工、裝飾裝修、檢測、監理等單位驗證、登記;負責全市建築行業統計工作;
(五)勘察設計科(掛抗震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綜合管理全市勘察設計諮詢業, 負責全市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資質審查及申報工作;參與註冊建築師、註冊工程師的管理;審核、轉報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方案;組織大、中型建築的設計會審;審查勘察設計契約;參與勘察設計招投標工作和技改工程設計的會審;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的監督管理;組織檢查全市勘察設計質量,監督管理評選、推薦優秀勘察設計項目;管理全市建築勘察設計市場,規範市場行為;組織和參與重大勘察設計(裝飾裝修設計)質量問題的調查處理;承辦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統計年報、外來勘察設計單位驗證工作;組織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設施建設工程抗震設計的規範;負責全市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六)村鎮建設管理科
編制和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市縣以下建制鎮,集鎮和村莊的規劃及建設工作;負責組織縣城城鎮體系規劃和重點中心鎮規劃的評審和報批;組織農房通用圖的設計和推廣工作;指導鄉鎮的房屋及公用基礎設施設計與施工;指導村鎮統一開發建設、村容鎮貌、環衛與綠化工作;組織和指導省級試點小城鎮的規劃設計和開發建設工作;負責村鎮建設人才培訓和實用技術的推廣工作;負責村鎮建設年報統計工作。
(七)房地產開發管理與計畫科
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管理,編制房地產開發年度計畫;參與研究制訂全市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產業政策; 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負責房地產綜合開發企業的審批、資質審查、年檢(驗證)工作;負責商品房預售資金投入、建設進度和質量的審查工作; 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和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招標工作;負責實施房地產開發企業全面質量和安全管理;辦理《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和《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組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工作;參與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 負責全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統計年報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中長期規劃、城市維護及建設年度計畫;辦理系統內單位基本建設立項的審查和報批工作,組織編制固定資產、技改和技術引進計畫; 負責省建設廳下達的目標任務的分解、督辦及建委口一、二級目標管理;組織匯總城建系統綜合統計資料, 向有關部門提供統計數據;負責本系統招商引資和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人事教育科
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委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的獎懲、任免、考核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人技術等級考試考核及管理工作; 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的管理;負責建設行業職工培訓、技能鑑定和繼續教育;指導建設職工培訓中心業務工作;負責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職工的社會保險、計畫生育工作; 負責本系統知識分子管理及拔尖人才的推薦工作;管理委機關及直屬單位職工檔案。
(九)科學技術科
擬訂和組織實施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管理行業科技成果和技術市場;組織重大科研項目的研究開發、重點技術的引進、論證與實施;指導建設科技成果、“四新”技術、新型建築材料的開發、轉化與推廣工作;負責牆體材料革新與建築節能管理工作,承辦市牆改和節能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建設規範、標準的宣傳貫徹與圖集的發行,負責建設科技信息工作。
(十)報建辦公室
收集和傳遞建設工程項目的選址、定點、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建築紅線、建築總圖、臨時挖掘城市道路及人行道、臨時施工占道、建設項目初步設計、1000平方米以下施工圖設計、市政工程初步設計等資料;負責1 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圖檔案的覆核、臨時建築施工圖的審核、施工圖審查批准書的發放及建設工程項目報建登記;辦理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城市道路開挖許可證、小型店鋪外裝及臨時占道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監理備案、竣工驗收備案、建築企業專業管理人員崗位證; 收取市政建設配套費、招投標業務費、建築施工企業管理費、建築工程市場交易綜合服務費等費用。
(十一)監察審計科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組織開展反腐倡廉教育,負責建委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糾正不正之風的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受理建委機關及直屬單位職王的控告、檢舉及不服處分的申訴;負責對建委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領導幹部離任的審計工作;協助抓好建築市場整頓、工程招標投標和建委直屬單位物資採購工作。
(十二)黨委辦公室
負責委黨委和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有關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的培養推薦;負責委領導班子和指導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創四好”活動有關工作;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導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負責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工、青、婦等群團工作。
離退休工作科
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一)人員編制:市建委機關行政編制39名;單列紀委書記行政編制1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6名;離退休服務人員事業編制3名。
(二)領導職數:市建委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總工程師1名;紀委書記、機關黨委書記按市委有關規定配備;科級領導職數18名。

其他事項

(一)綿陽市城市規劃管理處更名為綿陽市城市規劃管理局。
(二)城市、測繪、風景園林、城市建設、招投標等行政管理職能,繼續委託市城市規劃管理局、市風景園林管理局、市城市建設管理處、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四個直屬事業機構承擔。
(三)綿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歸口市建委管理,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協調工作。
(四)關於與市發展計畫委員會在基本建設項目調概、初步設計審查和開工審批方面的職能分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以及市政工程項目的調概,以市發展計畫委員會為主,市建委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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