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歷史
網球運動的起源及演變可以用四句話來
網球文化的由來 當1973年開始男子電腦排名、1974年開始女子電腦排名的時候,積分系統設立的目標就不是吸引社會大眾,而是要創造一個客觀新潮的階級制度來幫助比賽的組織者選擇參賽者並建立種子球員。此排名系統毫無疑問地是達到了目的,ATP和WTA的巡迴賽也隨之成為所有比賽的標準。 1990年,ATP轉變為經營實體的ATP TOUR之後,對原有的男子排名系統進行了調整,摒棄了按平均分排名的方式,改為累加“最好的14項比賽的積分”來排名。2000年,ATP TOUR更名為ATP之後,推出了並行使用的兩套積分排名系統:冠軍排名系統(Champion Race)和52周參賽排名系統(Entry Ranking)。
ATP對外主要推廣的是新的冠軍排名系統,但進入2003年以後,越來越多的人重新看重52周參賽排名系統的價值了。一時間,人們有點兒被搞糊塗了,究竟哪個積分系統算出來的排名才值得我們推崇呢?
參賽排名
球員是依靠自己在賽事中獲得的積分來決定排名的。那球員多長時間內的表現才能被計入排名系統呢?52周,過去52周內獲得的所有積分的累加將決定你的ATP或WTA電腦排名位置。過去,ATP只計算球員成績最好的14項賽事的積分,2000年以後的52周參賽排名系統則不再如此要求,而是將球員在所有參加的比賽中獲得的積分累加起來。如,羅迪克是在2000年2月28日的美國西海岸網賽中開始職業生涯的,因此他只有到了2001年2月該項賽事再此開拍之後,才能積累起第一個52周的積分。
52周參賽排名是一個運動著的系統,每過去一周,球員們就要加上新一周內獲得的積分,同時又要減去一年前相應這一周內取得的積分。ATP和WTA平均45周之內都會不斷刷新排名。如,科斯塔在2002年擊敗費雷羅奪得法網男單冠軍的時候,按照52周參賽排名的標準,獲得了1000分;而2003年他進入法網的半決賽被費雷羅淘汰後,按照52周參賽排名的標準,就只能獲得450分,同時卻要被減掉去年獲得的1000分,在法網如此不俗的表現反倒得了550個負分。
過去男女職業球員的積分除了取得輪次積分之外,還會從自己戰敗的對手身上獲取加分(Quality Points)。你戰勝的球員排名越是靠前,你獲得的獎勵積分也就越多。目前ATP使用的52周參賽排名系統和舊的排名系統相比,最大的變化就是取消了獎勵加分的內容,計算周期都是52周。
舊排名系統
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繁瑣的積分計算系統就飽受人們的批評和質疑。
“根本沒有人了解積分是怎么算的,”一貫以謹言慎行著稱的前球王桑普拉斯過去抱怨最多的就是令人費解的積分排名系統,“我只希望它像一般比賽一樣,季末誰的分數最高誰就是當然的世界第一。”
邁阿密大師賽的主席、前ATP總裁布徹對積分排名系統的評價是:“那是一個連業內人士都會昏頭轉向的東西,普通網球愛好者就更是不易理解的了。2000年ATP推出的新的冠軍積分排名系統,最大的進步就是簡化出一個讓大多數人都能夠輕易理解的評價標準。”
“明晰複雜的排名積分系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一旦你能做到那一點,成就感也很強烈。”一位美國的瘋狂球迷說道,“但是每年我在辛辛那提大師賽的現場為球迷講解自己的心得的時候,卻發現用了2個小時之後,他們還是懵懵懂懂的。”
球迷當然想知道世界第一為什麼會更換人選,但過去的解釋工作通常不是需要長篇大論,就是會耗費太多的轉播時間。在減除積分、額外給分、較好比賽成績取代最差比賽成績等等之後,排名積分系統成了數字崇拜者的天堂和新聞工作者的夢魘。按照52周參賽排名計算,ATP男子前十排名的球員年終總積分都會在3000分以上,2003賽季的狀元秀羅迪克更是創紀錄地突破了5000分大關,而球員每周加分、減分之間的差值平均卻還不到50分。此時的排名榜就像是被凍住了一樣,大半年過去了都不會有什麼大的變動。不過,看似冰凍的舊排名系統卻在1999年給了世界網壇一次重擊。卡費爾尼科夫該年在5月3日登上世界第一之前的一個月內,在連續參加的4站巡迴賽中均是首輪即被淘汰。但因為他在1998年相同時間內的戰績更糟糕,總積分反而在加減分相抵之後沒有大的改變,而他的競爭對手桑普拉斯卻因為在1998年相同時期內有過奪冠經歷,但1999年卻在相應月份中沒有參賽,結果被活生生砍掉230分,拱手將世界第一讓予俄國人。
發展
概括:網球孕育在法國,誕生在英國,開始普及和形成高潮在美國,現盛行全世界。
網球運動起源在法國。早在12—13世紀,法國的傳教士常常在教堂的迴廊里,用手掌擊打一種類似小球的物體,一次來調劑刻板的教堂生活。漸漸地這種活動傳入法國宮廷,並很快成為當時貴族的一種娛樂遊戲。當時,他們把這種遊戲叫(法語,用手掌擊球的意思),即“掌球戲”。開始,他們是在室內進行這種遊戲,後來移向室外,在一塊開闊的空地上,將一條繩子架在中間,兩邊各站一人,雙方用手來回擊打一種裹著頭髮的布球。
14世紀中葉,法國王儲將這種遊戲使用的球贈送英皇亨利五世,於是這種遊戲便傳入英國。
這種球的表面使用埃及坦尼斯鎮所產的最為著名的絨布—斜紋法蘭絨製作的,英國人將這種球稱為“Tennis”(英文:網球),並流傳下來,直到現在,我們使用的球還保留著一層柔軟的絨面。
15世紀,這種遊戲由用手掌擊球改為用拍板打球,並很快出現了一種用羊皮製作拍面的橢圓形球拍。同時,場地中央的繩子也該為了網子。16—17世紀是這種活動的興旺時期,逐漸形成了一種比賽。在這之前,由於這種活動只是在法國和英國的宮廷中流行,所以網球運動又成為“宮廷網球”和“皇家網球”。
1873年,英國的溫菲爾德(Walter Clopton Wingfield)少校改景了早期網球的打法,並將場地移向草坪地,同年出版了《草地網球》一書,提出了一套接近於現代網球的打法。1874年,又規定了球網的大小和高低,在英國創辦了簡易的草地網球比賽。1875年,英國板球俱樂部修訂了網球比賽規則後,於1877年7月舉辦了第一屆溫布爾登草地網球錦標賽。後來這個組織又把網球場地定為23.77米x8.23米的長方形,球網中央的高度為99厘米(在此之前,球網的高度是2.1234米),並確定了每局採用15,30,40、平分的記分方法。1884年,英國倫敦瑪麗勒本版球俱樂部又把球網中央的高度定為91.4厘米。至此,現代網球正式形成,很快在歐美盛行起來,成為一項深受歡迎的球類運動。
隨著網球運動的發展,在器材和場地設定等方面也在不斷地發展變化。網球拍由笨頭笨腦的木質拍,發展到製作精細的圓頭拍。此外在重量,材料,質量,形狀等方面都有很大的變化。球由原來的小布球,發展到膠皮球,橡皮球。
1896年在雅典舉行的第一屆奧運會上,網球的男子單打於雙打被列為正式正式比賽項目。後來,由於國際奧運會和國際網球聯合會在“業餘運動員”的定義上有分歧,已經連續七屆奧運會都進行的網球比賽被取消,直到1984年的洛杉磯奧運會上,網球被列為表演項目,1988年的漢城奧運會上,網球重又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