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胺酯膠囊

維胺酯膠囊,適應症為用於治療重、中度痤瘡,對魚鱗病、銀屑病、苔蘚類皮膚病、及某些角化異常性皮膚病也有一定療效。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維胺酯膠囊
  • 藥品類型:處方藥
  • 用途分類:維生素A補充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維胺酯,化學名稱為:N-(4—乙氧羰基苯基)維生素甲醯胺。
其結構式為:
  分子式:C29H37NO3
分子量:447.62
維胺酯膠囊

性狀

本品為膠囊,內含黃色顆粒或粉末。

適應症

用於治療重、中度痤瘡,對魚鱗病、銀屑病、苔蘚類皮膚病、及某些角化異常性皮膚病也有一定療效。

規格

25mg

用法用量

口服。
按1~2.0mg/(kg.天)計算,成人每次25—50mg,每日服2—3次。療程治療痤瘡為6周,脂溢性皮炎為4周。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1. 本藥的副作用與維生素A過量的臨床表現相似,常見的副作用包括皮膚乾燥、脫屑、瘙癢、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脫皮、瘀斑、繼發感染等;口腔黏膜乾燥、疼痛、結合膜炎、嚴重者角膜渾濁、視力障礙、視乳頭水腫,頭痛、頭暈、精神症狀、抑鬱、良性腦壓增高。
2. 骨質疏鬆、肌肉無力、疼痛、胃腸道症狀、鼻出血等;
3. 妊娠服藥可導致自發性流產及胎兒發育畸形;
4. 實驗室檢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5. 上述副作用與異維A酸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對較輕,且大多為可逆性,停藥後可逐漸得到恢復。副作用的輕重與本藥的劑量大小、療程長短及個體耐受有關。
6. 輕度不良反應可不必停藥,或減量使用,重度不良反應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由醫師作相應處理。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注意事項

1. 女性患者服藥期間及停藥後半年內應採取嚴格避孕措施。
2. 肝腎功能嚴重不全者慎用。
3. 重症糖尿病、脂質代謝障礙者禁用。
4. 禁與維生素A同服。
5. 酗酒者慎用。
6. 避免強烈日光或紫外光過度照射。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兒童用藥

對兒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過量服藥可產生骨骼改變,如兒童骨骺盤的早熟融合。

老年用藥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藥物相互作用

1.與異維A酸、與四環素類抗生素合用時,可導致“假性腦瘤”引起腦壓增高,頭痛和視力障礙。
2.與維生素A合用時,可產生維生素A過量的相似症狀。
3.與甲氨蝶呤合用時可使後者的血藥濃度增加而加重肝臟的毒性,維胺酯與異維A酸結構近似,亦應避免與上述藥物同時使用。

藥理毒理

本品為維A酸衍生物,結構式近似全反式維A酸,作用機制與13—順維A酸及芳香維A酸較相似;但副作用較全反式維A酸輕。口服具有調節和控制上皮細胞分化與生長,抑制角化,減少皮脂分泌,抑制角質形成細胞的角化過程,使角化異常恢復正常,抑制痤瘡丙酸菌的生長,並有調節免疫及抗炎作用。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後大部分經腸道吸收,經肝、膽代謝後由尿、便排出。健康男性空腹單次口服本品10mg,達峰時間為2.612小時±0.778小時,血藥峰濃度為17.496ug/ml±8.992ug/ml,半衰期(t1/2)為2.378小時±0.871小時。

貯藏

遮光,密封,在陰涼乾燥處保存。

包裝

鋁塑包裝, 10粒/板,2板/盒。

有效期

暫定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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