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也納道路交通會議,正式稱為“道路交通會議”,,是一條由多國所簽署,冀望以制定一些在締約成員間的交通規則標準,來提高在國際道路上的交通安全意識。此條約是由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於1968年10月7日至11月8日期間在維也納舉行的,有關於道路交通的會議上通過,並於1977年5月21日正式生效。此條約現時被約70個國家所認可及執行,但部份尚未簽署此條約的國家及地區,仍然是“1949年日內瓦道路交通會議”的締約成員。此會議上亦通過了另一份條約,維也納會議關於道路標示及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