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白酒

綠色食品;白酒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綠色食品白酒(NY/T 432-2014)》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中國標準出版社秦皇島印刷廠印刷,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發行,各地新華書店經售。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白酒的術語和定義、要求、檢驗規則、標誌和標籤、包裝、運輸和貯存,適用於不同香型、不同酒精度的綠色食品白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食品:白酒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 出版社:中國農業出版社
  • 頁數:6 頁
  • 開本:16 開
  • 發布時間:2014年10月17日
  • 實施時間:2015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要求,檢驗規則,標誌和標籤,包裝運輸貯存,包裝,運輸和貯存,

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 275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蒸餾酒及其配製酒
GB 5009.12 食品中的測定
GB/T 5009.48 蒸餾酒及其配製酒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5109 白酒工業術語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NY/T 658 綠色食品 包裝通用準則
NY/T 1055 綠色食品 產品檢驗規則
NY/T 1056 綠色食品 貯藏運輸準則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

術語和定義

GB/T 15109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應符合綠色食品標準的規定,加工用水符合GB 5749的規定。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綠色食品;白酒
理化指標
(1)高度酒的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綠色食品;白酒
(2)低度酒的理化指標應符合表3的規定。
綠色食品;白酒
污染物、農藥殘留限量
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相關規定,同時符合表4中的規定。
綠色食品;白酒
淨含量
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令2005年第75號的規定,檢驗方法按照JJF 1070的規定執行。

檢驗規則

申請綠色食品認證的產品應按照本標準中表1、表2、表3和表4所確定的項目進行檢驗。其他要求應符合NY/T 1055的規定。

標誌和標籤

(1)標誌應符合《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的規定。
(2)標籤應符合GB 2757及GB 7718的規定。

包裝運輸貯存

包裝

(1)包裝應符合NY/T 658的規定執行,包裝儲運圖示標誌按照GB/T 191的規定執行。
(2)包裝容器應使用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包裝瓶和蓋。
(3)包裝容器清潔、封裝嚴密,無漏氣、漏酒現象。
(4)包裝盒內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

運輸和貯存

運輸和貯存應符合NY/T 1056的規定。運輸和貯存時應保持清潔、陰涼、乾燥,嚴防日曬、雨淋,嚴禁火種,不應直接接觸潮濕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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