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管學院專業教師年終獎獎勵制度(試行)
為激發學院全體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體現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的年終獎金數額視學院當年度的財務狀況而定,每個人基數一樣(新來人員按實際工作月數占比後核算),根據個人工作完成情況分發年終獎金。
二、專業教師工作任務分為以下三塊內容:科研任務占比50%、教學事故占比30%、集體活動占比20%。
三、專業教師科研工作任務全部完成則發放年終獎金的50%,科研任務評定如下:
1.專業教師根據個人職稱不一樣科研任務不同。教授每年必須完成一篇CSSCI與一篇中文核心,副教授(未評職稱的博士等同副教授)每年必須完成一篇CSSCI,講師每年必須完成一篇中文核心(未評職稱的碩士等同講師),職稱以檔案下發為準。
2.一篇CSSCI可由如下項目代替:(1)3萬元橫向項目(以到帳為準),項目主持人金額占比最大,其他由主持人靈活處理。(2)EI、ISTP、人大複印等級別文章。(3)縱向項目:廳級項目(不分解),省部級前三名參與者,國家級項目參與者。(4)公開出版的專著(含教材),合著須前三名參編者。(5)獎項:廳級須是主持人,省部級以上參與者。
四、專業教師全年無教學事故,則發放年終獎的30%,若發生一起教學事故,則扣發年終獎的30%。教學事故由本學院教學委員會評定。
五、集體活動包括例會、全體教職工參加的活動等,若未達到全年集體活動總次數的80%,則扣發年終獎的20%,若達到全年集體活動總次數的80%,則發放年終獎的20%。
六、時間範圍:本制度所指的年終獎的年度範圍,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七、發放日期:每年度年終獎金於一般於下一年的春節前發放,具體時間依當年具體情況而定。
八、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