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性行為是指為實現經濟法主體的某種利益或滿足他人要求而進行的行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為。即經濟法主體運用自己的資金、設備、智力等為對方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對方為此支付報酬的行為。在工程施工、建築安裝、加工承攬等契約關係中產生的行為,都屬於此類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經營性行為
- 釋義:指為實現經濟法主體的某種利益或滿足他人要求而進行的行為
經營性行為是指為實現經濟法主體的某種利益或滿足他人要求而進行的行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為。即經濟法主體運用自己的資金、設備、智力等為對方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對方為此支付報酬的行為。在工程施工、建築安裝、加工承攬等契約關係中產生的行為,都屬於此類行為。
經營性行為是指為實現經濟法主體的某種利益或滿足他人要求而進行的行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為。即經濟法主體運用自己的資金、設備、智力等為對方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對方為此支付報酬的行為。在工程施工、建築安裝、加工承攬等契約關係中...
經營行為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者營利性服務的活動。定義出自《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條第3款的規定。經營行為有兩個構成要素:一是行為的內容是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二是行為的目的是為了營利,即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目的是為了賺取利潤。這兩個...
商事行為又稱商行為、經濟行為、商業行為,與民事行為相區別而具有獨立的特徵。是商主體所為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行為。行為介紹 定義 商事行為是大陸法系國家商法中的特定概念。商事行為是相對民事行為而言,絕大多數商事法律關係的設立...
占道經營,是指經營者占用城市道路、橋樑、城市廣場等公共場所進行盈利性買賣商品或服務的行為。簡介 其特徵之一是經營者從事的行為具有盈利性,二是經營者行為必須有一定的過程,即買賣行為的發生,三是占用和利用城市公共道路資源,具有...
第一條 為查處無照經營行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營利性服務,法律、法規規定應登記的,經營者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
1.3 國內外關於企業經營者行為管理的研究 1.4 企業經營者工作性質研究的理論意義、學術地位及其套用價值 1.5 本課題的研究思路與主要內容 1.6 小結 第一部分 企業經營者的基本職責研究 第2章 企業經營者工作的職責體系研究 2.1 ...
這應當說是從傳統的計畫經濟到市場經濟轉變中的一個歷史性的進步。但是這還不是市場經濟中的行銷觀念,產品經營行為實際上還是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產品經營決策 產品經營最終還是應該採取行銷手段。即企業首先要發現和了解消費者的要求,...
《內蒙古自治區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做相應修正,重新公布。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經營性服務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
而且包括商主體專為盈利性營業目的而從事的“營業性商行為”.如商業買賣、商業承攬、商業服務、商業運送、商事代理與居間、商事保險等;還包括“商人為其營業而進行的”“附屬性商行為”,其範圍包括商主體為從事營業而進行的一切附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