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性投入

經常性投入是不屬於資本投入的生產投入,即在項目的整個使用期中經常採購的諸如勞動力和原材料之類的投入。經常性投入並非象機器那樣在一次投資後能在較長一段時間內產生價值,而是部分依靠一次投資,部分依靠負債採購,並只能一次性轉移入產品價值之中產生價值,通過出售產品收回價值可以構成再度投入。

在項目評估中,建設期末年應考慮經常性投入的最低需要量,最低需要量扣除短期負債可獲得量加上應收帳款,就是需要投資的淨周轉資金額。項目經營需要追加的經常性投入通常依靠利潤和折舊回收的資金抵充,對於不足的部分必須依靠投資解決。項目壽命期末年,對於經常性投入的成本全部作可回收的投入處理,列入當年銷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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