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批扣除財產損失是指企業因下列原因發生的財產損失,須經稅務機關審批才能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扣除:
(1)因自然災害、戰爭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為管理責任,導致現金、銀行存款、存貨、短期投資、固定資產的損失;
(2)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發生的壞賬損失;
(3)金融保險企業呆賬損失;
(4)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投資因發生永久或實質性損害而確認的財產損失;
(5)因被投資方解散、清算等發生的投資損失;
(6)按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各項資產評估損失;
(7)因政府規劃搬遷、徵用等發生的財產損失;
(8)國家規定允許從事信貸業務之外的企業間的直接借款損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經審批扣除財產損失
- 外文名:Approval by the deduction of property loss
- 對象:企業
- 類型:現代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