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芬河市財政局是市政府綜合管理全市財政收支、參與制訂地方財稅政策規定、實施財政監督和參與國民經濟巨觀調控的職能部門。
2017年11月,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芬河市財政局
- 主管部門:綏芬河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擬訂財政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及其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的地方性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組織市本級預決算公開。
(四)組織擬訂稅收地方性管理辦法和許可權內其他稅收政策調整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保障平台相關工作。
(六)組織擬訂和實施國庫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負責市級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政府財務報告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七)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全市政府債券申報工作。承擔財政部轉貸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相關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情況相關工作。集中統一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二)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全市國有企業及監管事業單位轉企改革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最佳化及戰略性調整。
(十三)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完善全市地方國有資本運營質量及所監管企業財務狀況監測體系、所監管企業保值增值指標體系。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收入分配工作,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水平。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十四)負責監督國有資產監管制度落實情況,完善出資人監督體系,健全並執行國有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和問責機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依法依規查辦違規經營案件。按照出資人職責,督促所監管企業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依法對全市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五)加強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探索推進符合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強化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朱曉義 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劉俊峰 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焦成光 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魯文靜 財政局黨組成員、紀檢派駐組組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會計管理科、財政監督科)。負責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財政局機關日常黨務工作。負責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局內教育培訓規劃和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配合局工會做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規、制度和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對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檢查單位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情況。對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具備專業能力、遵守職業道德情況實施監督。負責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會計人才隊伍建設及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作。負責全市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監督管理全市代理記賬工作。
擬定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承擔會計信息質量行政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和打擊報復案件。接待和處理財政監督方面的來信來訪。監督本局內設機構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及局財務收支管理情況。指導全市財政監督業務工作。
(二)綜合科(法規稅政科)。參與研究制定住房改革財政政策,負責市直住房貨幣化資金審核和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管理。貫徹落實國有土地出讓收支政策。參與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政策。負責彩票管理及相關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和彩票銷售機構部門預決算管理,貫徹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研究制定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和政策。負責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負責財政法規、規範性檔案的清理、編纂工作。組織協調本機關“放管服”改革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聽證和應訴工作,配合有關行政複議工作。負責財政行政執法層級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和本系統行政執法人員換髮行政執法證件的培訓和考試工作。負責財政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貫徹落實稅收政策。開展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牽頭組織實施稅收保障平台相關工作。承擔稅源調查分析工作。負責稅務部門地方經費財政財務管理工作。
(三)預算科(績效評價科、農業農村科、政府債務管理科、國際金融科)。分析和預測全市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編制財政五年規劃。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跨年度平衡的建議。編制市本級政府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減)事宜。負責市本級部門預算審核與調整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預算平衡的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市本級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市對鄉鎮的相關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指導鄉鎮預算管理。牽頭負責市本級政府性基金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與報送工作。擬定全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標準和實施辦法。推進建立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推進政府預算、部門和單位預算、政策和項目預算績效管理,組織開展市級預算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管理、績效評價管理、結果套用管理和有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健全預算績效激勵約束機制。負責建設和管理預算績效管理專家智庫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庫。推進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化建設。
參與農業發展與改革重大政策以及相關規劃編制。研究擬定財政支持農業發展與改革政策。制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管理農業農村、水庫移民相關資金,統籌安排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指導和審核所聯繫部門(單位)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公開等工作。加強財政支農資金及鄉鎮財政監督管理。承擔農村綜合改革的綜合、指導、協調及監督工作。參與全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負責擬訂全市政府性債務(內債)管理制度、政策。牽頭編制市級年度政府性債務收支計畫。牽頭政府性債務“借、用、還”管理監督。牽頭政府性債務的規模控制、統計分析和風險防控。牽頭全市政府債券資金項目安排。參與全市政府性債券發行和省級償債資金項目安排。承擔政府融資平台債務的監督管理。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財政金融政策。負責政府外債管理。承擔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相關工作。履行對國有金融企業的監督管理職責。研究擬訂全市PPP工作規劃、制度建設和財政政策。負責協調、組織PPP項目評估論證、監督指導、風險防控和績效評價。負責PPP專家和諮詢機構管理。負責PPP宣傳培訓和信息統計工作。綜合協調和指導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工作。
(四)國庫科。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研究執行金庫管理制度。組織執行總預算會計、政府會計制度。負責市對鄉鎮財政資金撥付工作。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承擔財政決算和政府財務報告工作,以及總預算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全市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及相關信息披露等工作,以及市級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五)文行科(行政政法科、社會保障科、科教和文化科、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承擔本級黨群、行政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擬定行政性經費(含外事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本級政法機關(不含上劃,下同)及所屬事業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內軍隊、武警(消防)和鐵路護路聯防辦地方財政補助資金管理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殘聯等方面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擬定並實施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承擔宣傳、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科技、教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文化、科教事業改革與發展相關財政政策。擬訂相關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旅遊發展資金預算管理。擬訂政府採購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市級政府採購活動和對下工作指導。審批和確認中介機構政府採購業務代理乙級資格。核准供應商進入政府採購市場資格。負責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和人員培訓。負責加入政府採購協定(GPA)談判日常工作。核准市級政府採購計畫,審批採購方式:負責處理市級政府採購投訴。負責公務用車定編和審批。
(六)經濟建設科(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負責交通運輸、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應急管理等方面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擬訂並實施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負責管理中央基建投資等專項資金。配合做好“一帶一路”有關工作。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草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財政財務管理有關工作。牽頭生態文明財政制度建設,實施促進節能減排、生態環境保護的財政政策。擬訂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七)經貿科(產業發展科)。承擔邊合區、綜保區、商務、供銷、糧食等方面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資金、基金和專項儲備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參與研究擬訂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管理外貿發展專項資金。參與研究擬訂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管理支持產業發展、結構調整方面專項資金。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研究提出並落實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財政政策。管理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專項資金。負責企業(非金融、非文化)決算編制和快報的編報及分析工作。
(八)行政事業資產監督管理科(國有企業資產監督管理科)。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參與全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按規定承擔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對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事業單位資產出租和對外投資等事項進行審批。承擔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工作。擬定全市資產評估管理制度,並負責對資產評估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研究提出完善國有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擬定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產權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審批國有獨資公司設立並批准章程、董事會。組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工作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和執行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績效評價、經營業績考核、清產核資、資產統計、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經濟運行監測和資產損失核銷等工作。負責市本級企業重大產權和資產處置評估的備案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等工作。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