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寧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綏寧縣農業機械管理局是綏寧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綏寧縣農業機械管理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寧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 地點:綏寧縣
  • 性質:政府部門
  • 成立時間:1960年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服務承諾,工作簡報,

機構簡介

1960年成立縣農業機械管理局,為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主管全縣農業機械化工作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開展的工作有農用機動車輛、農機維修網點、經營網點、農機作業服務組織的監督管理、農業機械的科學技術推廣、農機駕駛員、操作員、修理工等技術人員的培訓等,成立40多年來,為我縣農機化事業的發展作出巨大貢獻。到2007年底,全縣農機總動力達到22905台/222920千瓦,其中,各型拖拉機達2648台,水田耕整機4673台,聯合收割機54台;各類農機服務組織2900個,農機專業戶2864個,10萬元以上的農機大戶7個,農機從業人員達7008人;農業機械化作業主要涉及水田耕整、水稻收割、農田和園林植保、農村生產資料運輸等領域,綜合機械化水平達35%,其中機耕、機收機械化水平分別達到57%、19%,農業機械總值已達8907萬元。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縣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建設,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有關農業機械安全生產、作業規範、技術標準、監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指導全縣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業機械信息網路建設;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基層服務組織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農業機械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四)根據國家、省、市農機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我縣農機化產業政策建設,引導農機、畜牧漁業機械、植保機械產業機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五)研究擬訂農業機械化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參與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科技政策;組織重大農業機械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開發。
(六)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機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查、鑑定、認證管理。
(七)研究提出發展農業機械化事業的各項資金計畫,負責農業機械化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文書檔案、機要、保密、綜合治理、安全保衛、信訪、收發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與安排;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文明衛生工作;負責擬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材料和檔案;組織新聞宣傳和調查研究;負責計畫財務和局機關、所屬單位的政工工作。
(二)監督管理股
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科教外經項目和農業產業化、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生態環境建設以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中的農業機械化項目;組織農業機械化科研和推廣項目的遴選及計畫實施;管理農業機械化科技成果;承辦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的審核;負責農業機械產品質量監督和標準化體系建設;負責農業機械駕駛(操作、維修、銷售)人員培訓的管理和農業機械生產行業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有關農業機械安全生產、作業規範、技術標準和監督管理的政策;負責農業機械套用管理和服務工作,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貫徹實施農業機械基層服務組織服務規範;負責鄉鎮農機站和農機作業服務組織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依法監督管理農業機械維修行業和農業機械產品銷售行業以及農機供油站(點);負責農業機械維修行業技術合格證、農業機械產品銷售行業技術合格證的審核發放以及農機銷售人員的技術考試和技術資格證書的審核發放;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鑑定發放農機行業工人《國家職工技能資格證書》;負責組織農業機械投入抗災救災和農業機械投入農業生產以及農業機械跨區域作業;組織實施農機技術集團承包和農業機械技術狀態檢測;管理農業機械抗災救災油料補償和農機作業油料補償。
(三)農機安全監理股(對外稱綏寧縣農機安全監理站)
負責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負責農業機械和農用運輸機(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農業機械操作及農用運輸機(車)駕駛員考試、農業機械安全作業規程等安全生產法規、規章的實施和監督;承擔農用運輸機、車、工程施工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和認證管理,承辦農用機、車的牌、證核(換、補)發工作;承擔農用機、車故事統計工作,提出防範措施;負責農用機、車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協調處理;負責全縣農機安全監理隊伍建設、組織和指導全縣農機安全監理信息系統建設。
(四)、綏寧縣農業機械科學技術推廣站
負責全縣農業機械的科技推廣、引進、實驗、示範、研製、改進。
(五)、綏寧縣農業機械化學校
負責全縣農業機械的駕駛員、操作員、修理工、經營人員、農機化管理幹部的專業技術培訓。

服務承諾

1、公開收費標準,收費項目,不得超標準、自立項目收取有關費用,不得搭車收取有關費用。
2、公開辦事程式,辦事期限,不得違背程式和超期限辦理業務;除農機事故和需要報批事項外,其它業務應當天受理,當天辦結。
3、公開購機補貼和其它農機補貼項目的內容和辦法,不準徇私實行補貼。
4、公正辦理業務。不得接受當事人的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當事人的錢物;在處理農機事故中不得辦理人情案,關係案。
5、公正執法。運輸工業物資的外地車輛不準扣車、扣照;處罰不得超標準;運載鮮活農產品和急需工業物資的車輛不準扣車;執勤人員不準打罵服務對象,不準無故刁難車主、機手,不準一人單獨執勤處罰。
6、推行首問責任制。對來人辦事所問到的第一個人,對辦事人的所辦事項的全程負責,親自能辦好的,應不折不扣地辦好,不是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必須為辦事人落實好能辦事的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卸。
7、建立責任追究制。全體工作人員對所辦業務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工作簡報

農機監理部分職能及人員移交給交警部門後,農機監理工作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當然也面臨良好的發展機遇。
一、農機監理工作面臨的挑戰
隨著《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頒布實施,國家對上路行駛的農業機械的監管職能進行了重新界定,於2007年底將農用三、四輪車的監管職能及農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權移交給交警部門,對上路行駛的其他農業機械(如拖拉機、收割機等)仍由農機監理部門負責監管,其所發生的道路以外的安全事故仍由農機監理部門負責處理。同時,取消了農機監理部門的路面監控權。
1、我縣上年農機保有量24050台,總動力23.4萬千瓦,其中上路行駛的農業機械(拖拉機、耕整機等)有4683台,而到農機監理部門進行牌證(駕駛證、行駛證)管理的僅908台,不到20%,進行年檢的206台,不到23%,更談不上第三責任強制險的交納。存在嚴重的農機安全隱患。如2008年10月5日下午,我縣朝儀鄉翁培村劉某無證駕駛無牌微型拖拉機(耕整機)從該鄉政府所在地趕集回家,因操作不當,加之路彎、路窄、下坡,致使該車翻入10米左右坎下,造成2人當場死亡,9人受傷,其中3人重傷的重大交通事故。
2、我縣是典型的山區,地理環境複雜。境內省道192公里,縣道307公里,鄉道120公里,村道路725公里。農村道路面窄(3米左右),彎道多,安全裝置、標識極少,加之農村客運車輛極少,民眾趕集等大多乘拖拉機(耕整機),這又是一個嚴重的安全隱患。
3、鄉鎮農機站名存實亡。我縣現有鄉鎮農機員55人,由於差額拔款,大多鄉鎮未安排其工作,即使個員鄉鎮安排其工作,也不在農機崗位。為了生計,有的外出打工,有的做生意,致使鄉鎮農機監管很難到位。
4、2008年8月部分監理人員移交至交警後,我縣農機監理站僅5人,即使節、假日和晚上不休息也無法監管到位。
5、雖然監理工作有法可依,但其操作性不強,如《湖南省農機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第二款 “無駕駛證駕駛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作業的,處以二百元以下五百元以上罰款”,因無路權,對拖拉機駕駛員無法處罰教育。
二、農機監理工作面臨的發展機遇
1、連續多年的中央1號檔案對農機監理特別重視,其中2008年的中央1號檔案明確指出“加強農機監理工作”。
2、《農業機械化促進法》、《湖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已頒布實施。10月國務院剛剛頒布《農機安全監理條例》,相應的法規、規章也陸續出台,不斷完善。
3、國務院2006年30號檔案、省政府2007年15號檔案以及市委、市政府檔案都要求解決,對鄉鎮農機員的各項待遇,解決其後顧之憂。
4、省編辦與省農機局下文,要求縣級農機監理站必須確保6至12人。
5、隨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農機數量快速發展,我縣已補貼農具達6000台,這給我縣農機監理工作提供了廣闊的舞台。
三、抓住機遇,迎難而上,切實做好農機監理工作
1、必須認真學習業務,內強素質。農機監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農業機械化促進法》、《湖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以及相應的規章政策,切實提高其業務素質、行政水平。
2、切實抓好拖拉機等上路行駛的農業機械的源頭管理。農機監理站必須嚴格按程式、目錄規定上戶、辦證,對農機駕駛員、操作員嚴格培訓考試。
3、切實抓好農機安全示範村、示範鄉建設。紮實把農機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基層,落實到機手。
4、要切實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狀,對鄉(鎮)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檢查,以確保責任狀所規定的內容全面落實到位。
5、對鄉、村危險路段,由鄉、村設立警示牌,建好安全防護欄。
6、與交警、安監部門聯合執法,對無牌、無證、報廢車上路行駛,載人、載客、酒後駕車等嚴重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嚴厲打擊。
7、改善農機監理裝備,配齊、配強監理人員。地方政府和財政、編制、人事等部門要大力支持基層監理站的建設,購置現代辦公設備,更新工作用車,落實人員待遇,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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