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主體

統計認識活動過程中的認識者。統計主體同時又是統計活動認識成果的使用者。在社會經濟領域中的統計活動成·濁立的社會分工之後,統計主體發生了分化:一種機構和人員專門從事統計活動,它不是為了滿足本身的需要,而是為了滿足統計資料使用者的需要;另一種機構和人員自己並不進行統計活動,而是專門向前一種機構和人員提出統計任務,並且接受、運用他們提供的統計成果。後者也可以叫做統計宿體。主體和宿體的分化,是社會經濟統計系統發育成熟的一個重要標誌。統計系統是由統計主體、統計客體、統計宿體三個部分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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