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基金支付

統籌基金支付就是用統籌帳戶資金支付參保人相關醫療費用,帳戶支付,也就是用你的醫保卡在藥店或門診的刷卡消費行為

統籌基金,支付標準區別,

統籌基金

醫保統籌管理,由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組成。
統籌基金是對於不記入帳戶部分的繳費,需要進入統籌基金。統籌基金就是所有單位繳費都統一放到一個公共的基金部分,然後在從這個統一的統籌基金中支出基金給那些需要享受待遇的參保人員。
各險種的統籌基金都是分別管理的,即各險種有各自的統籌基金。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是指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扣除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剩餘部分。
統籌基金包括統籌地區全部參保單位繳費總額扣除記入個人帳戶後的剩餘部分;財政補貼;社會捐助;銀行利息;滯納金等。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挪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參保人員住院、非定點醫院急診搶救、異地轉診(院)、異地安置、特殊病門診等醫療費用。

支付標準區別

統籌基金支付標準的區別:
①參保人在指定門診就醫點服務時間外,因急診直接到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
②參保人直接到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搶救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直接到指定門診就醫點及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外的市內醫療機構門診搶救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
③經指定門診就醫點轉診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轉到鎮(街)定點醫院本部門診部或市屬定點專科醫院本部門診部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轉到市內定點三級醫院本部門診部的,支付比例降低20%;轉到其他醫療機構的,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④除以上幾種情形外,參保人自行到指定門診就醫點以外的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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