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算有效期

結算有效期

結算有效期是指結算憑證的使用期限。在我國,規定使用結算憑證辦理結算是有期限的,不同的結算憑證規定有不同的結算期限,超過有效期,銀行即不予受理。結算憑證有效期的計算,一般從簽發的次日算起,到期日若遇例假日可以順延。銀行規定結算憑證的有效期限,一方面要考慮到有利於縮短結算過程,另一方面又要給結算單位必要的業務處理時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結算有效期
  • 類型:經濟法學術語
同時,還要考慮到銀行對憑證的審查時間及憑證的傳遞時間。因此,必須根據不同的結算,視不同情況加以確定。如:銀行匯票有效期為1個月,銀行本票為1個月,支票為5天,委託收款付款期為3天,無款支付退回單證期為2天,商業匯票有效期由交易雙方商定,最長不超過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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