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分析方法是通過分析和確立事物(或系統)內部各組成要素之間的關係及聯繫方式進而認識事物(或系統)整體特性的一種科學分析方法。任何客觀事物都是具有一定結構的整體,結構分析已成為人們認識事物的基本方法。該法首先在自然科學研究中創生,並在套用中得到發展。19世紀60年代,俄國化學家布特列羅夫(А. Бутлеров)發現有機化合物分子的性質不僅與組成原子有關,而且與原子的空間排列方式有關,為從結構角度研究事物的性質和功能奠定了基礎。自然科學中已經建立了一整套分析物態結構、分子結構、原子結構以及原子核結構和基本粒子結構的科學方法。如X射線晶體衍射法、紅外光譜法、原子光譜法、能譜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