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平衡理論

組織平衡是有關組織生存、發展必須滿足的條件方面的基本原理,是對組織生態的說明。不論具體組織形態如何,如果一個組織在內外環境條件變化中有效地實現了組織與個體、與環境的平衡,就說明組織中存在有效的管理過程。組織平衡是組織生存發展和管理職能之間內在的必然的聯繫的關鍵所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組織平衡理論
  • 類型:組織生存
  • 性質:基本原理
  • 優點:個人之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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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平衡

組織平衡可以從組織內部平衡、組織與環境的平衡、組織動態平衡三方面進行考察。

組織內部平衡

組織內部平衡是指組織與個人之間的平衡。
1、誘因與貢獻的平衡。即組織提供給個人的可用於滿足個人需求的、影響個人動機的誘因必須大於等於個人對組織的貢獻
2、從個體角度來看,個人對組織的協作意願取決於個人從組織中獲得的誘因與個人對組織貢獻之比
3、從組織側面看,取決於組織能否提供足以維持協作過程的有效而充分的誘因數量的能力,以誘因與貢獻的平衡維持成員的協作意願,謀求組織生存發展的能力

組織與環境的平衡

組織是環境中生存發展的生物有機體。組織並非簡單被動地適應環境,它也有能動地發揮作用的餘地:一是可在一定範圍內對環境因素做出選擇;二是可在一定範圍內創造或影響環境。組織要適應環境而不可能是環境滿足組織,這是組織與環境關係的基本點。
組織與環境的平衡主要取決於以下兩點:
1、組織目標與環境狀況的適應程度;
2、目標實現程度。

組織動態平衡

以發展、變化的眼光看問題,組織內外所有相關因素都處在變化中。組織平衡不可能一蹴而就。當組織內外環境條件發生變化時,原有平衡即被打破,需要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建立新的平衡,這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組織本身存在打破平衡的力量。組織中客觀存在的差異、矛盾、衝突本身,就是平衡的一種破壞性力量。同時,組織的發展也會打破原有的平衡。應該說,組織的生存發展,就是不斷打破原有平衡、建立新的平衡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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