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代碼證

組織代碼證

組織代碼證是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的證書,證明企業組織已登記成立,證書上有一個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經常用到,一般發一個正本,一個副本和一個IC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組織代碼證
  • 頒發單位質量技術監督局
  • 概念:代碼標識制度
  • 作用:證明企業組織已登記成立
概況,辦證指南,受理範圍,提交材料,年審,申領,到期換證,變更換證,遺失補辦,副本註銷,交款及領取證書,

概況

為了發揮國家監督管理體系整體效能、強化管理,國務院於1989年發文(國發【1989】75號),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行組織機構統一代碼標識制度,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制規則》(GB11714-97),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民間機構、企業和其它依法成立的組織機構一個唯一的、始終不變的法定代碼標識。

辦證指南

受理範圍

1.凡經國家工商、編辦、社團辦批准成立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到國家代碼管理中心辦理代碼證書。
2.凡經市級工商、編辦、社團辦批准成立的機關、事業 、企業單位(包括個體戶)和社會團體到市代碼中心辦理代碼證書;所有工會、民辦非企業(朝陽區、海淀區除外)、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外省市政府駐京聯絡處或辦事處到市代碼中心辦理代碼證書。
3 、凡經區縣工商、編辦、社團辦批准成立的機關、企業(包括個體戶)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僅限朝陽區、海淀區)到本區縣代碼中心辦理代碼證書。

提交材料

* 註:以下內容提到的複印件的規格均為A4紙。
* 以下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辦人提交的身份證明是指:
(1)一般公民居民:身份證(身份證需正反面複印);
(2)軍人:軍官證、士兵證(或身份證);
(3)港澳人士:港澳通行證;
(4)台灣人士:台胞證;
(5)外籍人士:護照
(6)其他: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證明上須有姓名、性別、住址、身份證號、照片等信息)
1)新辦單位提交材料
(一)內資企業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單位公章;
4、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二)外資企業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商務局批准證書複印件(企業法人單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4、單位公章;
5、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7、新成立的外資企業法人單位還需提交全國組織機構代碼賦碼通知單。
(三)外資企業駐京辦事處(代表處)
1、工商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
2、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單位公章;
4、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四)企業分公司及外省市企業駐京辦事處 (聯絡處)
1、營業執照(副本)或註冊證原件及複印件;
2、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單位公章;
4、上級單位代碼證書複印件;
5、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五)機關單位
1、批准機關成立的檔案或"三定"方案原件及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任命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4、單位公章;
5、上級單位代碼證書複印件;
6、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7、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六)事業單位
1、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單位公章;
4、上級單位代碼證書複印件;
5、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七)社會團體
1、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單位公章;
4、上級單位代碼證書複印件;
5、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1、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單位公章;
5、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九)律師事務所
1、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單位公章;
4、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1、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單位公章;
4、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十一)工會
1、工會法人資格證書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工會公章;
4、上級單位代碼證書複印件;
5、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十二)外省市政府駐京聯絡處、辦事處
1、駐京登記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單位公章;
4、上級單位代碼證書複印件;
5、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十三)基金會
1、基金會法人登記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單位公章;
4、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十四)個體工商戶
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單位公章;
4、優惠證原件及複印件(提交此材料可免費辦理);
5、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十五)其它
1、依法成立的批准檔案(登記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單位公章;
4、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授權經辦人辦理登記證明。
2)延期換證單位提交材料
組織機構應當在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0日進行期滿換證登記。單位除帶以上提交材料外,還需帶代碼證書正、副本及電子證書。
3)信息變更單位提交材料
組織機構代碼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部門核准的變更檔案或者證明辦理變更登記。單位除帶以上提交材料外,還需帶代碼證書正、副本及電子證書。如果是名稱變更還需帶登記批准機構開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單位性質發生變更的還需帶登記批准機構開具的《單位轉制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4)單位遷址需提交材料
a) 本市內遷址:辦理人可直接到遷至地辦理代碼登記手續;
b) 遷出本市:辦理人需提交遷至地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需提交名稱變更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5)註銷單位提交材料
組織機構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註銷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部門核准的註銷檔案或者證明辦理註銷登記。
(1)提交依法終止的《註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交回原頒發的代碼證書正本、副本及電子證書;
(3)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補證單位提交材料
組織機構代碼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組織機構應當申請補證,並向社會公告補證和遺失情況。單位除帶以上提交材料外,還需填寫《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補辦申請》;原代碼證書損毀的,提供損毀證書的可辨認殘件;證書丟失的,應提交刊登有《遺失作廢聲明》的整版報紙。同時名稱發生變更的還需帶登記批准機構開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單位性質發生變更的還需帶登記批准機構開具的《單位轉制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年審

各組織機構在上一年12月31日前領取(包括換證)的代碼證書均按要求參加本年度3-5月份由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的代碼年度驗證。提交的材料參見(信息變更單位提交的材料),參加年審的單位類型參見年審公告。

申領

各類組織機構,包括機關、人民團體、政府辦事處、事業單位、企業、企業駐粵機構、工會、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律服務機構、有納稅行為的內設機構和其它依法成立的機構,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記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記的同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申領《代碼證》需提供以下資料: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登記部門核發的有效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具體見附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申報表》(由代碼中心提供),申請表上需加蓋公章;

到期換證

組織機構在《代碼證》標示的有效期滿前30日內,向原發證部門申請辦理換證換卡手續。所需資料與申領代碼證相同。

變更換證

《代碼證》登記內容――機構名稱、機構類型、地址、法人(或負責人)發生變更,應在核准變更30日內,到原發證部門辦理變更換證手續。辦理變更手續需提供以下資料:新的登記證書、變更批文原件及複印件;交回原《代碼證》正、副本及IC卡副本。

遺失補辦

遺失補辦需在《廣州日報》、《羊城晚報》或《南方日報》任一份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列明機構名稱、機構代碼和所遺失的代碼證及IC卡副本,憑報紙到原發證部門補辦。

副本註銷

組織機構依法終止,其負責人應自登記證書核准註銷30日內,到原發證部門辦理《代碼證》及IC卡副本註銷手續,《代碼證》註銷需提供以下資料:登記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核准註銷檔案原件及複印件;《代碼證》正、副本;填寫《組織機構代碼證註銷表》一式兩份,審核後返回一份。

交款及領取證書

辦理《代碼證》及IC卡副本申領、變更.換證、補辦需繳納證書費:148元/套(1正1副1卡),憑辦證部門所開《省級行政性收費繳款通知書》到廣州市內建設銀行支行或辦事處一級的代收網點交納證書費。憑銀行收款收據和辦證回執單,按回執單上的領證日期領取《代碼證》。廣州市外的機構,可在當天繳款後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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