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訴訟程式

終止訴訟程式是訴訟進行過程中,由於某種特定情況使訴訟的繼續進行成為不可能或無必要而結束訴訟程式。例如自訴人依法撤回自訴,或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成立,具狀申請撤銷案件,該案訴訟程式即告結束,不再進行。

訴訟程式屬於程式性法律程式中的公力救濟型程式。一般而言,訴訟程式可以解釋為司法機關和案件當事人在其他訴訟參與人的配合下為解決案件而分階段又相連貫地順次進行的全部活動以及由此產生的訴訟關係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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