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裁判

終審裁判,是指終審法院所作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實行二審終審制的國家,法院的第二審或最高法院的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為終審裁判。三審終審制的國家,法院的第三審或最高法院的第一審判決、裁定為終審裁判。中國實行四級二審制,也即二審終審制。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對於各自受理的第二審案件所作出的判決、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對於自己受理的第一審案件所作出的判決、裁定,即為終審裁判。

終審時所作的判決和裁定,除死刑案件須經最高人民法院或其授權的高級人民法院核准外,其他一經宣告,即發生法律效力,應予執行,不得按抗訴程式再行抗訴、抗訴。發現終審裁判確有錯誤,須依審判監督程式予以糾正。
刑事裁定主要用於解決訴訟過程中的程式問題,也用於減刑、假釋、駁回自訴等實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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