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審判決、裁定

第二審判決、裁定是審判機關按第二審程式審理案件所作的判決、裁定。實行兩審終審制的,第二審判決和裁定即為終審判決和裁定。在中國,中級、高級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的第二審案件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劌決相裁定,即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不得抗訴。

如果當事人不服或檢察機關認為確有錯誤,可提出申訴線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起抗訴。第二審刑事判決書是指上一級人民法院,根據依法提出的刑事案件的抗訴或者抗訴,對下一級人民法院所做的第一審未生效的判決、裁定依照第二審程式重新進行審理,所做出的改判的書面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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