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縣住建局

紹興縣住建局是紹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簡稱,其主要職能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紹興縣實際,組織擬訂關於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的規範性檔案,並指導、監督實施。

(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組織擬訂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 (三)負責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 (四)負責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 (五)參與區域規劃、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工作;擬訂全縣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的上報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的申報工作,會同文物等有關部門組織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的申報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上報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建設。指導城市雕塑建設。 (六)負責全縣城市建設管理工作。 (七)負責縣區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的指導和監督。 (八)負責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工作。

(九)負責指導全縣村鎮建設。

(十)負責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進步、城鎮減排工作。 (十一)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紹興縣住建局
  • 所屬地區:紹興縣
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行業發展科,行政服務科,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文電處理、對外聯絡接待和外事工作;負責全局性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局重要文稿起草、文秘、檔案、保密、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法規、規章實施辦法的起草審查、報批和法規的解釋、清理、彙編工作;擬訂全縣建築業活動管理的實施辦法,並按規定程式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建築業的行政執法,指導執法監察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財產管理和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本行業審計、統計和本系統的財務、會計業務工作;會同有關科室做好局屬事業單位目標責任制的制訂、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和內保工作。牽頭負責局信訪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機關紀檢、宣傳教育、群團統戰、結對幫扶、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作;牽頭實施本系統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等創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和局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各科室和局屬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人才開發管理、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

行業發展科

行業發展科:負責全縣建築業行業管理,擬訂全縣建築業的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綜合管理全縣建築業企業工作;負責全縣建築企業考評工作;負責全縣建築業企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出縣施工隊伍和駐縣外建築業辦事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全縣建築業“走出去”發展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建築業對外辦事機構聯絡和聯繫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對外經營信息,提供對外合作意向和聯絡服務,引導企業開拓境外市場;負責擬訂全縣建築業、勘察設計業科技發展規劃、技術政策,負責擬訂全縣建築節能政策制定,技術推廣套用;負責全縣建築業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等“四新”技術鑑定的申報工作和推廣套用;負責全縣建築業“四新”技術的立項工作和科技情報工作;負責全縣建築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施工工法和國家專利的申報工作。負責全行業職工培訓、執業資格考試培訓、建設勞務資格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各類上崗證書審查、核發和註冊登記工作。

行政服務科

負責局審批許可權內所有報件的受理、辦理和許可權外報件的初審及申報工作;承擔行政審批服務視窗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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