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紹政辦發〔2010〕53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培育林業經濟新的增長點,促進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林業改革發展推進“森林紹興”建設的意見》(紹市委發〔2010〕30號),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我市珍貴樹種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充分認識加快發展珍貴樹種的重要意義
珍貴樹種是具有較高材用、食用、藥用等價值的稀有名貴樹種。當前,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珍貴林產品的市場需求明顯增加,供需矛盾突出,價格也不斷攀升。加快發展珍貴樹種,有利於增加森林資源戰略儲備,促進林業經濟轉型升級和農民增收致富;有利於豐富生物多樣性,最佳化生態環境,弘揚歷史文化,建設生態宜居城市;有利於緩解珍貴林產品供需矛盾,滿足人們生活需要,不斷提高生活質量。目前,我市已有珍貴樹種基地25萬畝,其中香榧22萬畝,銀杏、紅豆杉等其他珍貴樹種3萬畝。但從總體看,全市珍貴樹種資源還相對短缺,特別是楠木、紅豆樹、紅豆杉等珍貴材用、藥用樹種資源十分緊缺。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珍貴樹種的重要意義,結合“森林紹興”建設,把發展珍貴樹種作為林業的重點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發展珍貴樹種的目標
(一)全市總體目標。第一階段:從今年起到2012年,新發展珍貴樹種300萬株,新增面積3萬畝。第二階段:從2013年到2020年,新發展珍貴樹種700萬株,新增面積7萬畝。經過10年時間努力,全市新發展珍貴樹種1000萬株,新增面積10萬畝,總面積擴大到35萬畝以上。
(二)市區三年發展計畫。充分挖掘市區造林空間種植珍貴樹種,到2012年,市區新發展珍貴樹種30萬株,新增面積3000畝,其中在越城區南部山區、會稽山度假區(會稽山林場)等地成片種植10萬株,在湯浦水庫庫區以及市區內的府山、塔山、蕺山、梅山等地改造補植8萬株,在道路沿線以及鑑湖、鏡湖、大運河等湖泊、河道沿岸種植7萬株,在城區和城郊農村房前屋後種植5萬株。分年度實施計畫:2010年發展5萬株,面積500畝;2011年發展10萬株,面積1000畝;2012年發展15萬株,面積1500畝。
明確發展珍貴樹種的工作重點
(一)搞好規劃,分步推進。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編制珍貴樹種發展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區域布局和發展重點。在此基礎上,制訂分年度實施計畫,做到統籌規劃,分步推進。各地在制定發展規劃時,要以市場為導向,在繼續抓好香榧基地建設的同時,重點發展楠木、紅豆樹、櫸樹、紅豆杉等珍貴材用、藥用樹種。規劃要堅持科學性原則,嚴格做到適地適樹,避免盲目發展。
(二)加強珍貴樹種種苗基地建設。積極挖掘鄉土珍貴樹種種質資源,引進適合在我市生長的外地珍貴樹種,建立珍貴樹種種質資源庫。推廣容器育苗,加快無性繁殖和工廠化育苗,大力培育優質壯苗,確保珍貴樹種種苗供應。全市建立5處以上珍貴樹種種苗繁育示範點,年產苗木達到50萬株以上。
(三)多種途徑發展珍貴樹種。結合山區宜林荒地、旱地、坡園地、坡耕地和火燒(採伐)跡地的綠化,連片開發珍貴樹種基地。結合松材線蟲病除治和森林林相改造,發展珍貴樹種混交林。結合城市(城鎮)綠化、村莊綠化以及道路、水系綠化,在公園綠地、房前屋後、交通幹線兩側和湖泊、河道沿岸大力推廣種植珍貴樹種。
(四)推進珍貴樹種產業化經營。積極培育珍貴林產品加工龍頭企業,開展精深加工,拉長珍貴樹種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同時滿足市場對珍貴林產品的多種需求。積極鼓勵珍貴樹種專業合作社建設,提高組織化程度。
落實發展珍貴樹種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財政扶持。根據《2010年全市農業農村工作配套政策》(紹市委辦發〔2010〕42號),從今年起,市財政每年安排資金扶持珍貴樹種發展。各縣(市、區)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出台政策,落實相應的配套資金。
(二)強化科技支撐。加強珍貴樹種良種挖掘、引進、繁育和推廣,提高良種覆蓋率。加強高效栽培技術和立體經營模式的研究,縮短珍貴樹種生長周期,提高林地產出率和經濟效益。加強對珍貴樹種綜合利用技術的研究、引進,促進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健全發展機制。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搞活林權流轉,促進珍貴樹種發展。金融部門要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業務,拓寬投資渠道。農業信用擔保機構要為發展珍貴樹種所需小額信貸提供信用擔保。要把珍貴樹種逐步納入農業政策性保險範圍,鼓勵和引導各類經營主體積極參加政策性林木保險,提高參保率,化解珍貴樹種發展中的風險。
(四)明確工作職責。各級林業部門要牽頭編制珍貴樹種發展規劃和面上指導、協調、檢查,具體抓好苗木供應調劑和山區、平原及村莊珍貴樹種的發展;建設、交通、水利部門分別負責城市(城鎮)、交通幹線兩側和湖泊、河道沿岸珍貴樹種的發展。財政部門負責珍貴樹種扶持資金籌措和監管。各級綠化委員會要會同共青團、工會等有關單位,廣泛開展珍貴樹種進村莊、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活動,全面推進珍貴樹種發展。
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