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3日上午,紹興市人大常委會聯合市政府召開2017年立法計畫交辦會,對今年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譚志桂、副主任孫雲耀,副市長鐘洪江出席會議。
據了解,我市2017年立法計畫共安排各類項目10件。其中,初次審議項目包括《紹興古城保護利用條例》《紹興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和《紹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3件,還包括城鄉規劃、鑑湖保護、電梯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房屋安全使用等預備和調研項目。今年,我市立法目標為確保審議完成2件,力爭完成3件。
譚志桂對我市去年地方立法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擁有地方立法權有利於全面推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有利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利於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和推進依法行政。2017年地方立法工作已實質性啟動,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地方立法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組織領導,合理統籌安排,保證起草質量,緊密相互配合,確保今年立法任務順利完成,為全市經濟社會的全面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
譚志桂強調,立法工作是一項長期的系統性工作。要堅持黨委對立法的統一領導,發揮人大主導作用,依託政府重要作用,強化長效機制,重視預備和調研項目的推進,為明後兩年的立法工作打基礎、做準備;要進一步做好立法項目的提質擴面、調研論證等工作,適時啟動制定政府規章;要加強立法和執法的協調統一,確保法規有效貫徹執行,真正發揮作用;要提高人大自身立法能力,充分發揮好政府法制機構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牽頭組織、指導督促、把關審核等重要作用,推動立法工作的長效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