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上虞區水利局

紹興市上虞區水利局

紹興市上虞區水利局是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紹興市上虞區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紹興市上虞區水利局
  • 辦公地址:紹興市上虞區曹娥街道舜江西路68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區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區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依法承擔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和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農村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組織、監督全區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區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指導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實施有關涉河涉堤建設項目(含占用水域)審批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江河、水庫、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灘涂圍墾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並協調落實區直管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督促指導鄉鎮街道配套工程建設。按分工負責水利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建設與運行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一)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協調水事糾紛的處理。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和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組織水利科學研究、科技推廣及對外合作交流。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定額。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颱風暴潮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制定水旱災害防禦水利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堅持建管並重,加強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推動水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推動水利數位化轉型,加快推進水利現代化。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應急管理局在水旱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颱風暴潮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必要時,可以商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水旱災害防治和防汛防台抗旱綜合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牽頭組織編制防汛防台抗旱應急預案,組織指導預案演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組織開展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2.與農業農村局在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水利局負責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
(2)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渠系工程、高效節水和農田灌排設施等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統計、宣傳、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系統隊伍建設,承擔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科。起草有關水利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承擔水利工作的綜合性政策、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複議等依法行政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水利法制教育宣傳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執法人員培訓、行政處罰審核等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指導水量分配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實施水資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水資源公報。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中長期供求計畫。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負責涉河涉堤建設項目監督檢查,制定水土保持工作計畫與實施方案並負責監督實施。
(三)行政許可科。承擔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取水許可、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等各項水行政許可事項辦理工作,依法收取有關規費;負責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動水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四)規劃建設科(掛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站牌子)。組織編制水利戰略規劃、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水利建設投資計畫的擬訂、實施、監督管理及績效評價。指導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提出水毀水利工程修複方案。負責審核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監督實施水利建設的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定額。負責水利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和對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管,組織開展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水利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組織實施水利工程項目稽察。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建設與改造,指導水庫除險加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山塘綜合整治等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監督。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利建設統計。指導節水灌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和農村水電站運行管理等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水旱災害防禦和運行管理科。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與管理等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協調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水利系統防汛物資管理。組織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提出涉及水利的防汛防台抗旱方案。指導水利設施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監督實施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政策和技術標準,組織編制水庫、水閘、泵站等水利工程運行調度規程、控制運用計畫,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泵站、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指導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組織開展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工作,日常工作由辦公室承擔。

人員編制

區水利局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股級領導職數7名,其中正股級5名、副股級2名。

現任領導

陳才華:紹興市上虞區水利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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