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居民護照辦理指南

紹興居民護照辦理由縣級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基本介紹

  • 法定期限:15工作日
  • 實施機關:紹興市公安局
  • 監督投訴電話:0575-88582108
  • 責任處(科)室:出入境管理局
  • 承諾期限:4工作日
  • 諮詢電話:0575-88582104
  • 辦事對象:個人
法定依據,受理條件,辦理材料,收費情況,辦理地點,

法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普通護照簽發管理工作規範》相關規定

受理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因前住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商務等事由,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條件的。

辦理材料

材料名稱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紙質材料
必要
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原件
非必要(如不通過自助填表機而是人工填表,或自助填表機無法顯示申請人身份照片的,則須提供此彩色照片)
居民身份證
原件
非必要(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或,現役軍人,可以不提供)
戶口簿
原件
必要
監護人的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結婚證,離婚證,等
原件
非必要(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戶籍信息與父母雙方不在一起的需要提供)
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明
原件
非必要(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戶籍信息與父母雙方不在一起的需要提供)
監護人的,委託書
原件
非必要(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如有父母委託的人員陪同辦理則需要提供)
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原件
非必要(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如由父母委託的人員陪同辦理則需要提供)
原,普通護照
原件
非必要(因護照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家要求的,以及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需換髮證件的,提交原普通護照及相應的情況說明)
證件作廢聲明
原件
非必要(因有效普通護照遺失,損毀,被盜的需要提供)
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原件
非必要(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需要提供)
6個月以上有效的,居住證,或,暫住證,等
原件
非必要(非,本市常住戶口,居民需要提供)
非必要
(如不通過自助填表機而是人工填表,或自助填表機無法顯示申請人身份照片的,則須提供此彩色照片)
非必要
(因護照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家要求的,以及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需換髮證件的,提交原普通護照及相應的情況說明)

收費情況

收費依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調整新版因私護照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9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494號)
收費項目:
收費項目名稱
收費標準
首次申請,原證件失效重新申請,換髮以及因損毀,被盜補發,丟失補發
200元每本
普通護照加注
20元每項

辦理地點

可向就近縣級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受理。越城受理點(紹興市越城區中興南路785號);
袍江受理點(紹興市袍江袍中路袍江公安分局) ;
高新受理點(紹興市延安東路481號);
濱海受理點(紹興市濱海新城瀝海鎮海東大道199號);
柯橋受理點(紹興縣柯橋鑑湖路129號);
新昌受理點(新昌縣南明街道人民中路212號);
諸暨受理點(諸暨暨陽街道體育路17號);
上虞受理點(上虞市百官街道稱山南路218號);
嵊州受理點(嵊州市公安局官河橫路258號辦證中心)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註:承諾期限“4個工作日”是指市局本級審批所需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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